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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办养老院基本程序
办养老院基本程序
办养老院基本程序
办养老院基本程序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60张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审批,60张床位以下的由所在县
(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申办养老院基本程序
办养老院基本程序
办养老院基本程序
办养老院基本程序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60张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审批,60张床位以下的由所在县
(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审验,吻合执业申请条件的,
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吻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通知书,申
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执业申请。
办养老院首先需要经办人填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还得有审办资格证明文件、资本来
源证明和固定场所证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项条件后就可以到所在辖区的民政部
门办理手续。
办理程序
第一步:兴办企业所在区(市)县民政部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规定的时限内派人对新办企业进行现场检核查实,吻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将相关资料移交市税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省民政厅;
第四步:经省民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审批***后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转交区(市)县民政部门发给新办企业。
一是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合法、
稳定的经济收入)的
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