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家庭财产水渍保险定稿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家庭财产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家庭财产水渍保险定稿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家庭财产水渍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险标的为本合同载明地址房屋内的下列财产:
(一)室内装潢(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地砖、门、墙面、房顶)。
(二)室内财产:
1、家用电器(包括安装在房屋外的空调器和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电器的室外设备)和文体娱乐用品。
2、衣物和床上用品。
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但不包括以下财产:
(1)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2)票证、有价证券、古书籍、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电子存储设备和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日用消耗品、商业性养殖及种植物;
(4)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建筑材料;
(5)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6)非法拥有的财产。
投保人就以上各项保险标的可以选择投保,并在本合同中载明。
第三条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为对位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房屋具有所有权的自然人。被保险人及其他与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关系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造成
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暴动、骚乱;
(二)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三)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五)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员、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六)被保险人私自改动原管道设计;
(七)施工、试水、试压使管道破裂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对受损保险标的在替换或修复过程中,被保险人进行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二)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或按本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三)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间接损失;
(四)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八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内自行确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
第九条 每次事故的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