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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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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阳仔仔 2022/7/31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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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北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以下简称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案,主导统筹抓好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的规划和布局、建设。负责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进新型、环保有实力的专业从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企
业参与县级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及乡镇收集点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2017年12月前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2018年3月前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立项、选址、落实用地问题。2018年9前完成项目评估、环评,争取开工建设。
财政部门: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扩大到生猪散养户,补助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将病死畜禽的清理、打捞、核查、举报奖励等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每年应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及运转,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对建成并投入运行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及配套收集体系给予补助,及时兑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
发改部门:负责指导项目业主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
国土部门: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优先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予以保障和优先安排;
环保部门: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加快做好专业无害代处理厂的环评指导和审批;
税务部门: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从事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部门:要对购买列入广西农机购置年度补贴目录
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予以优先办理补贴;
电力部门:要对无害化处理场所的畜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保险协会:全面推进生猪保险,探索开展其他畜禽保险,不断扩大参保畜禽品种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做到应保尽保。保险机构要与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加强合作,将保险勘察与病死畜禽定点收集、转运等工作同步进行,简化理赔流程,加快形成畜禽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的指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指导和配合无害化处理场做好病死畜禽收集工作。加强处理过程监管,健全制度,建立健全病死猪申报、运输、存储、无害化处理、消毒、防护等等制度及建设规范、操作规定,保证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同时与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考虑病死畜禽收集成本、设施建设成本和实际处理成本等因素,根据需要适时制定财政补助、收费等政策,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正常运营。努力构建 “县区统筹规划、分片组织收集、部门监管、企业终极处理”的责任分工体系。
(三)明确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全覆盖。辖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政府一把手
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在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公路铁路沿线、城市公共场所以及乡村发现的违法丢弃或不能确定所有人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县区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收集、实施无害化处理,并及时组织力量调查病死畜禽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