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信社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张成文 【摘要】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农村信用社,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如何加强科学管理实现信用社和农村经济的“双赢”,如何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农农信社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张成文 【摘要】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农村信用社,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如何加强科学管理实现信用社和农村经济的“双赢”,如何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农村信用社自身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改革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制约农村信用社业务可持续的主要问题
(一)缺少同业竞争,业务拓展主动性不足。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已经大部分退出农村,收缩至旗或旗级以上。在广大农村,邮政储蓄是信用社的唯一“对手”,但是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运营是独家,广大农村金融业务基本上是农村信用社一统天下。而这种优势的存在使信用社的领导者缺少了危机感,也造成辖区信用社业务创新重视不足。
(二)漠视“三农”市场,业务拓展认识不足。通过调查,辖区员工普遍有一种观念,认为“三农”只是扶持对象,但实际上“三农”也是信用社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在农村人口中 ,大部分人是生产、流通、消费和扩大再生产的主力军,这些都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广阔市场。因此,必须要充分认识在“三农”领域开拓信用社业务创新的重要性,把“三农”经济对农村信用社的依赖转化为信用社业务创新的动力。
(三)研究开发新业务能力不足。由于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加之办事处成立时间较短,对新业务的研究开发投入不够。而作为基层联社,更没有这方面的能力,只能照搬其他商业银行的业务,但也仅仅局限于简单的代理支付等业务。开发新业务是关系信用社业务创新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结算渠道滞后,无法满足业务创新的需要。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很难达到业务创新的要求。地方政府利用行政资源支持农村信用社业务开展力度不够。
二、德国模式对我国农信社可持续发展的启示
德国合作银行性质特征和服务对象与我国农信社十分相近。德国合作银行一路走来,发展得很顺畅,而我国的农信社从建国初广泛设立以来,历经曲折,总是在徘徊探索中螺旋式前行,反反复复改革,至今尚未定型。农信社是我国营业网点和从业人员最多的一家金融机构,为了有效地促进全国农信社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笔者认为应从德国合作银行模式中得到启示,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信社改革之路。
(一)缜密的金融法制是农信社可持续发展的坚强后盾。德国十分注重法律的缜密和稳定,《债券法》历史悠久,1899年制定,一直到2009年才稍做修改。《德意志合作银行法》各合作银行必须遵守。近几年来,参照的是《商业银行法》,根据上层领导的决策,农信社改革一时是向合作制方向改,一时向商业化方向改,模式多变,缺少长久稳定的法规安排,在发展上处于被动地位。因此,我国农信社改革要借鉴德国合作银行的经验,应充分考虑农信社所处社会背景、经济基础、法律环境、公民素质等因素,结合中国的国情,研究制定农信社法律制度,从前瞻性出发保持其相对稳定,为农信社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