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创新要允许失败
李明 有句名言,“失败是成功之母”,妇孺皆知。可在我们的改革创新实践中,许多人却害怕失败,因为失败了不仅颜面扫地,名利受损,而且还要受到批评教育甚至追究责任。“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似乎成了一种潜规则。
在创新要允许失败
李明 有句名言,“失败是成功之母”,妇孺皆知。可在我们的改革创新实践中,许多人却害怕失败,因为失败了不仅颜面扫地,名利受损,而且还要受到批评教育甚至追究责任。“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似乎成了一种潜规则。
在经济全球化、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非常敬仰和怀念那些远去的“大家”, 面对缺少“大师”、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的现实,社会各界都在讨论和反思。令人欣慰的是,现在我国已经把自主创新和人才强国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并在加快实施当中,但建立允许失败、宽容失败的创新机制和氛围刻不容缓。
反复试错
上一期我们在《创新力如何最大化》一文中谈到,创新不是单纯的个体行为和理论假设,它是要对原有观念和事物的改进、突破、变革甚至否定,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这就说明,创新活动受制于人的认识的局限性和事物矛盾的特殊性,具有诸多不确定性,很有可能“走弯路”甚至失败,很有可能丧失和触犯相关利益,因此,创新本身就是一种冒险,是反复试错的过程。
如果创新允许失败,就能解除创新主体的后顾之忧,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创新工作中来,而不再是旁观者和畏难者;也能使从事创新的人彻底解放思想、全力以赴,穷其毕生智慧,激发出更大的创造力。
国内外实践经验也表明,创新失败其实并不是“洪水猛兽”,如果能在体制机制、人才管理、商业模式、技术产品等方面的创新中允许失败,反而可以有效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真正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06年深圳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这是国内首部改革创新法,也是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若改革创新出现失误,在符合有关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免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正是深圳这种宽容失败的制度迎来了创新的累累硕果。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公布了2010年发明专利授权量排行榜,深圳在副省级城市中,以9615件的绝对优势雄踞第一;在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十强企业中,深圳占了一半,并包揽前三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巨人”, 华为、中兴、比亚迪、腾讯等在这里崛起。
而从国外投资界角度看,创投成功率也只有30%左右,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和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联合编著的《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2010》中提到,在国外,创业投资大都呈现出“1/3项目成功,1/3项目保本,1/3项目失败”的概率分布。可见允许创新出现失败是很正常的。
正面效应
美国硅谷崛起的国际知名企业微软、IBM、苹果、戴尔等,不仅允许创新可以反复尝试和失败,而且本身就是建立在硅谷成千上万小企业创新失败的基础之上的。微软操作系统的技术创新,戴尔创立的“定制直销”经营模式,IBM从产品到服务的创新,苹果的产品和商业模式的创新,都是在不断尝试和失败中取得成功的。
创新允许失败,还能减少急功近利、涸泽而渔等短视行为。在创新风靡全球、决定市场胜负的的时代,在创新攸关职位升迁、利益分配的大环境下,有些地区、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