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西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大型仪器管理与使用细则
根据山西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现行规定,为有效利用本院仪器分析实验室的仪器
设备资源, 科学规范实验室开放工作,以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大型
仪器管理与使用细则如下:
本实验室所有仪器将在保证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对全校师生的科研工作提供服务。
二. 仪器管理:
,负责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建立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
程,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在每学期开始和结束时都要进行检查、调试, 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
转。
3. 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确保仪器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试剂,配件到位。
:
(一)教学使用
教学使用的对象为各相关教师提出,经学院教学主管领导批准的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实验。
教学使用机时免费。
(二)科研使用
,鼓励本院教师、研究生及本科生通过培训后自行使
用仪器。有关获得自行使用权利的方法,请见持证操作仪器管理条例。
2. 自行测试按使用机时收费。仪器机时费计算单位为 1 小时,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费。
具体收费标准公布于大型仪器实验室公告栏内。
3. 科研使用费付费方法为年终核算,用户在每次测试结束后主动到仪器管理员处签字确认
仪器使用时间及费用。
。必须提前 24 小时向仪器管理员预约仪器的使用起止时间,
并准时履约。预约后因故不能准时履约,请提前取消预约机时。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