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无锡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二)
信息收集声明:本申请书信息系依法定职权收集,用于不动产登记和登记资料利用。
收件号:
申请类型
□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他
□首次登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
□更正登记□撤回□其他登记
□双方申请□单方申请
申请人
情况
姓名(名称)
证件
种类
证件号码
占有
份额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代理人
不
动
产
情
况
房屋/土地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备注
申请人
□是□否
□完全□限制□无
□是□否
4. 申请登记不动产是否为共有不动产□是□否
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占有份额:
5. 不动产面积有变化,是否认可平方米建筑面积□是□否
6. 申请异议登记时,权利人是否不同意办理更正登记□是□否
7. 申请异议登记时,是否已知悉以下异议不当应承担的责任□是□否
《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
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是否为委托人真实意愿表示□是□否
9. 监护人是否具有代理资格□是□否
: □是,代理人姓名:
证件号码:
□否
:
申请人(代理人)承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询问事项经确认无误。如有任何虚假,由申请人(代理人)承担由此引致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询问人
询问时期
以下内容领证时填写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已全部签收领清。
领证人(签字): 领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