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2023年版)
但是应该注意,在实际临床工作中,上述表型分类方法通常无法实时、可靠地将患儿归入具体表型中,因此这些表型分类的临床指导意义尚待探讨。
三、哮喘诊断标准
哮喘的诊断主要依据呼吸道病症、体征及肺功能检查,证实存在可变的呼气气流受限,并排除可引起相关病症的其他疾病。
、咳嗽、气促、胸闷,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呼吸道感染、运动以及过度通气(如大笑和哭闹)等有关,常在夜间和(或)凌晨发作或加剧。
,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或自行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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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气促和胸闷。
(如无明显喘息或哮鸣音),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1)证实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①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速效β2受体冲动剂(如沙丁胺醇压力定量气雾剂200~400 μg)后15 min,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增加≥12%;②抗炎治疗后肺通气功能改善:给予吸入糖皮质激素和(或)抗白三烯药物治疗4~8周,FEV1增加≥12%;(2)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3)最大呼气峰流量(PEF)日间变异率(连续监测2周)≥13%。
符合第1~4条或第4、5条者,可诊断为哮喘。
哮喘诊断注意点
我国儿童哮喘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儿童哮喘的漏诊率达30%。哮喘的标准控制治疗需要持续较长的时间,局部患儿可能需要数年之久,因此,对于临床病症和体征提示哮喘,包括临床特征较典型的病例,均强调尽可能进行肺 通气功能检查,以获取可变呼气气流受限的客观诊断依据,防止诊断缺乏和诊断过度。
2.<6岁儿童哮喘的诊断线索:儿童哮喘多起始于3岁前,具有肺功能损害的持续性哮喘患儿,其肺功能损害往往开始于学龄前儿童。因此从喘息的学龄前儿童中识别出可能开展为持续性哮喘的患儿,并进行有效早期干预是必要的。但是目前尚无特异性的检测方法和指标可作为学龄前喘息儿童哮喘诊依据。因此对于临床表现不典型者,主要依据病症/发作的频度、严重程度及是否存在哮喘发生的危险因素,评估患儿开展为持续性哮喘的可能性,从而判断是否需要启动长期控制治疗,并依据治疗反响进一步支持或排除哮喘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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喘息儿童如具有以下临床特点时高度提示哮喘的诊断:(1)多于每月1次的频繁发作性喘息;(2)活动诱发的咳嗽或喘息;(3)非病毒感染导致的间歇性夜间咳嗽;(4)喘息病症持续至3岁以后;(5)抗哮喘治疗有效,但停药后又复发。
如疑心哮喘诊断,可尽早参照哮喘治疗方案开始试验性治疗,并定期评估治疗反响,如治疗4~8周无明显疗效,建议停药并作进一步诊断评估。另外,大局部学龄前喘息儿童预后良好,其哮喘样病症随年龄增长可能自然缓解,对这些患儿必须定期(3~6个月)重新评估,以判断是否需要继续抗哮喘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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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变异性哮喘〔CVA〕的诊断
CVA是儿童慢性咳嗽最常见原因之一,以咳嗽为唯一或主要表现。诊断依据:
>4周,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