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法的理论(lǐlùn)与实践
生活(shēnghuó)中的合同
第一页,共一百七十八页。
第一章 合同法概述第一节 合同法的概念第二节 合同法的历史开展第三节 中国合同法的开展状况与统一合同法的制定(zhìdìng、信守合同原如此
九、鼓励交易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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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合同的分类
第一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第二节、双务合同与单务(dān wù)合同
第三节、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第四节、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第五节、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第六节、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第七节、主合同与从合同
第八节、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第九节、实定合同与射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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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一、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设有标准,并赋予(fùyǔ)一定名称的合同。?合同法?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
二、无名合同
亦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特别规定,也没有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
三、混合合同
指由数个典型或非典型合同的局部而构成的合同。
四、区分的意义
。
,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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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双务合同(hé tong)与单务合同(hé tong)
一、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具有对价意义的债务的合同,如: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
二、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负有给付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等合同。
三、区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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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有偿合同(hé tong)与无偿合同(hé tong)
一、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的代价的合同。如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
二、无偿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不必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的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借用等合同。
三、区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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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一、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仅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chénglì)的合同。如买卖、租赁合同。
二、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定金合同。
三、区分的意义
这两种合同中交付的意义不同,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是合同成立的条件;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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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一、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
二、不要式合同
指对其成立法律没有要求采取特定方式的合同。
三、区分(qūfēn)的意义
应当采用要式合同的场合,如果不符合形式要件,会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其他效果。
我国合同法对于合同以不要式为原如此,以要式为例外。
此外,合同形式还牵涉到发生争议时举证难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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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一、一时性合同
指合同的内容因一次给付即可实现的合同。如买卖、赠与合同。
二、继续性合同
指合同的内容非一次给付可完结,而是要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如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
三、区分的意义
(fāngm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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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主合同与从合同
一、主合同指不需要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二、从合同
指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如保证(bǎozhèng)合同、抵押合同、定金合同。
三、区分的意义
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主合同消灭从合同也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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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一、束己合同
指合同当事人为自己(zìjǐ)约定并承受合同权利义务的合同。
束己合同严格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如此,第三人既不因合同而享有权利,也不因合同而承担义务,合同仅在当事人之间有拘束力。
二、涉他合同
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者义务的合同。
涉他合同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如此。
, 指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合同权利,由第三人取得利益的合同。如保险合同。
, 指合同当事人为第三人约定了合同义务,由第三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该合同义务的合同。
如连环买卖合同,A合同的买方是B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