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规定
(经2007年8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维
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合同实行公司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即公司总经理、归口管理
部门(董事会秘书处)和合同经办部门三级负责。分公司(工厂)由经理(厂长)、
归口管理部门(办公室)和合同经办部门负责。
第三条公司合同实行制度化管理,建立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合同管理机构
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评审制度、合同签订履行变更
和解除制度、应收帐款追收管理制度、失信及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合同
管理正规有序。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为公司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修订本规定和制
定相关制度,组织学习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合同管理员业务,检查指导督促
本规定的执行,从组织上保证本规定的落实。各分公司(工厂)和公司控股企业
亦应成立相应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合同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内部核算单位、分公司(工厂)与本公司以外的
单位签订合同须遵守本规定。
公司控股企业与本公司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原则上按照本规定执行,可结合
自身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本规定所述之合同是指本公司因业务往来对外订立的买卖合同、供
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
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广告合同、
保险合同、劳务合同及其他合同。
第七条凡不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金额较大和要求严格
的经济往来,虽能及时清结,也要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形式以合同书为主,也可
采用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
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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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合同必须内容齐全,用词准确。合同应按照各类合同的范本、样本
订立,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格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地点尽量放在本公司住所地;
(七)违约责任:依据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所规定的原则约定;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约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争取约定在本公司住所
地;
(九)技术合同还应包括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成
果及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权益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十)合同生效条件。
第九条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由公司法
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在
授权范围、期限内正确行使代理权,不得越权代理。
《法人授权委托书》分长期和短期两种。长期委托书有效期为一年,短期委
托书有效期根据签订合同需要确定。授权对象为职能部门和内部核算单位、分公
司(工厂)负责人。
第十条《法人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