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8
文档名称:

【最新】企业的法律形态.doc

格式:doc   大小:190KB   页数:7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最新】企业的法律形态.doc

上传人:sunny 2022/8/4 文件大小:19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最新】企业的法律形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企业的法律形态
企业法律企业形式及其法律依据
一、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二、集体企业成仇、企业倒闭的事件,对于我们大学生创业者而言是个警示。
  而且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也大大加大了普通合伙人的个人责任和承担风险的责任,因此大学生创业者要具备坚韧的心理素质。
  〔三〕公司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从注册资本还是设立的条件、程序都比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的多,所以在实践中,大学生创业时更多考虑的公司形态是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公司法中,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这样投资者的责任就大大减轻了,投资的风险减少。在旧公司法的规定下,如果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至少需要10万元的注册资本才可以开设科技开发咨询类的企业,商品零售型企业需要30万,而商品批发和生产型企业那么至少需要50万的注册资本,给投资人设立公司增加了资金难度。而新的公司法那么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统一规定为3万元,同时规定允许分期缴付注册资本,大大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难度,对于目前处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落后,创业投资处于起步阶段,二级市场尚在酝酿之中,融资相当困难〞境况中的大学生创业者来说相当于雪中送炭。
  新公司法还增加了一人有限公司的内容,对于有一些资金想独立创业而又怕承担无限责任的大学生创业者而言,一人有限公司是一个最正确选择。但是同时一人有限公司的一些规定又相当严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少是10万元,且要求一次性付清。新的公司法还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样能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防止投资人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责任。
  〔四〕比拟以上三种形态的启示
  相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而言,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要严格得多。虽然新的公司法已经降低了注册资本的要求,但是仍然让许多缺乏资金的大学生创业者望而却步。而且公司除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外,作为公司的股东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相比拟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来说,税收负担要重很多。还有相当一局部的大学生之所以要自主创业而不是选择去企业就业是不想受别人的指挥而要自己做自己的主,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对自己的出资和公司的财产并不享有绝对控制权,由公司统一进行管理和使用,这会让很多希望自己做主的大学生创业者觉得仍是在给别人打工而不能自己独立做主从而失去了当初想自己创业的***与兴致。
  刚出校门的大学生一般缺少资金支持再加上缺乏社会经验,因此要考虑到他们的责任与风险的承受力。综合这两个方面因素的考虑,我个人认为合伙企业是大学生创业者们的最正确选择。
创业者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和个人
独资等企业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注册资本要求较高,且需经省级政府的批准,不为
一般的创业者所采用。合伙和个人独资因创业者须承担无限责任,选择这两种企业形式
的也相对较少。有限责任公司是绝大多数创业者所乐于采用的组织形式。
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法律依据 公司法〔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合伙企业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个
人独资企业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根底 公司章程 合伙协议 无章程或协议
法律地位 企业法人 非法人营利性组织 非法人经营主体
责任形式 有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责任
投资者 无特别要求,法人、自然人皆可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除外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
利性活动的人除外
注册资本 最低10万、30万或50万 协议约定 投资者申报
出资 法定: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约定:货币、实物、土
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劳务 投资者申报
出资评估 必须委托评估机构 可协商确定或评估 投资者决定
成立日期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章程或协议生效条件 公司成立 合伙人签章 〔无〕
财产权性质 法人财产权 合伙人共同共有 投资者个人所有
财产管理使用 公司机关 全体合伙人 投资者
出资转让 股东过半数同意 一致同意 可继承
经营主体 股东不一定参加经营 合伙人共同经营 投资者及其委托人
事务决定权 股东会 全体合伙人或从约定 投资者个人
事务执行 公司机关、一般股东无权代表 合伙人权利同等 投资者或其委托人
利亏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