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章特殊管理的药品
特殊管理的药品
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对这几类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特殊管理的核心是对这几类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运输、进出口各环节实行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国际管制公约主要内容
第一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滥用与管制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滥用的危害
药物滥用(drug abuse)
指人们反复、大量地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的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物,是—种悖于社会常规的非医疗用药
这类药物的欣快作用能使人产生一种松弛和愉快感,一旦产生依赖性(成瘾者),便会不可自制地、不断地追求药物,以感受药物产生的精神效应,同时避免—旦断药产生的“戒断症状”,进一步发展成为非用不可的强迫感受,陷入不能自控的上瘾境地,导致用药者发生精神混乱,并产生一些异常行为,其后果极其严重
药物滥用
是国际通用术语,习惯称“吸毒”
指与医疗目的无关的反复大量使用具有依赖性或称依赖性潜力的药物。并非错误或不正当(misuse of drug )使用;也不是指社交性或境遇性使用,而是强迫性有害性使用方式
用药者采用自身给药形式,导致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造成精神混乱和一些异常行为
物质滥用(substance abuse)
由于不少化学物质(非药物)也有依赖性因此近年有人主张以此取代药物滥用
一、药物依赖性drug dependence
是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所造成的一种精神状态,有时也包括身体状态。表现一种强迫性或定期用该药的行为和反应,为的是要体验其精神效应。有时也为避免因断药所引起的不适
同一人可对一种以上药物产生依赖性。成瘾性和习惯性内涵太狭窄和极端,用依赖性取代更好(WHO,1964)
药物依赖性分类
(physical dependence)
亦称生理依赖性
(physiological dependence)
是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适应状态,中断用药后产生一种强烈的躯体损害,即戒断综合征,使人非常痛苦,甚至有生命危险
致身体依赖性的药物主要有阿片类和以巴比妥类为代表的镇静催眠药等,可卡因和苯丙胺类中枢兴奋剂也可产生身体依赖性
(psychic dependence),又称
心理依赖性
(psychological dependence)
使人产生一种愉快满足或欣快感觉,并且在精神上驱使用药者要周期或连续用药欲望,产生强迫性用药行为,以便获得满足或避免不适感。断药后一般不出现躯体戒断症状。药物精神依赖性是构成药物滥用倾向的重要药理特性
二、依赖性药物分类
(narcotic drugs)
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停药后产生戒断症状的药物
(1)阿片类(opioids)
天然来源:阿片(opium)以及其中所含的有效成分,如吗啡(morphine),可待因(codeine)
人工合成或半合成的化合物:海洛因(heroin) 哌替啶(pethidine,度冷丁,dolantin),美沙酮(methadone),芬太尼(fentanyl)等
(2)可卡因(cocaine),古柯叶(coca leaf)
(3)大麻(cannabis)
(psychotropic substances)
也称精神药品(Psychotropic substaces) 指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兴奋或抑制,连续应用可产生依赖性药物 
(1) 镇静催眠药(sedative-hypnotics)和抗焦虑药(antianxiety drugs)
巴比妥类(barbiturates),苯二氮卓类(benzodiazepines)等 
(2) 中枢兴奋剂(central stimulants)
苯丙胺(amphetamine),甲基苯丙胺(methylamphetamine)等 
(3) 致幻剂(hallucinogens)
麦角二乙胺(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 LSD)
(1) 烟草(o)
(2) 酒精(alcohol)
(3) 挥发性有机溶剂(anic solvents)
毒品
通常指能使人成瘾的药物,种类很多,各国因其流行的种类不同而设定其范围 1990年我国将毒品定义为
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它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