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华南师范大学 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招办 2011-10-25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为非奖助类博 士生的各高校和科研所的优秀专职教学或科研人员可向我校研招办提出减免学费申请,经我 校审查符合条件后可减免 20%的委培费(学费)。
国家专项计划(两课教师计划、辅导员计划)博士生按教育部政策录取为定向类别, 不收取学费。具体内容见相关简章。
专业学位(教育博士)博士生按委托培养录取,学费按四年收取,共计 8 万元。具体 内容见相关简章。
五、报考手续
网上报名:我校博士生招生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5日至2011年12月15日
报名网址:。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研招办网页博士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并下载 相关表格填写。
缴费
报名费160元,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请考生于2011年12月16日到我校研招办交纳,如有特殊情况请务必于2011年12月16 日前通过邮局汇款至我办(汇款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 生招生办公室收”,不用写具体收款人,但备注要注明“报考专业、姓名”)。
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2011年12月25日前将下列报考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牛招生办公室(邮 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10631, 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考材料”):
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报考信息表;
两份以上本学科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所报考的导师除外;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且必须在录取前补交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 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查验原件);
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
二级甲等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情况;
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政治审查表;
身份证复印件;
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
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提交①、②、⑤、⑥、⑦、⑧、⑨项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交学 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现役军人需提交单位政治部意见。
凡达不到上述①、②、③项手续或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 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六、 报考资格审查
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进行网上报名、不交报名费、不将报考材料送(寄)至我校研究 生招生办公室查验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 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才可下载准考证。材料审查不通过结果会公布在我校研招 办网页,请留意查看。
七、 准考证打印
考生请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青留意我校研招 办网页。
八、 考试
初试 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不含听力)、二门业务课。初试一律采用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