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
修筑性详尽规划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址:
的走向、管径、管长、坡度和控制点标高和出水口位
置。
其他反应规划意图必要的图纸
规划设计说明书
电子文件
以上成就乙方提供文本六套、底图一套、蓝图六套、大彩图一套、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甲方若需加制成就,工本费另付。
本合同项下乙方达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设计文件、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除签字权由乙方享有外,其他均归属于甲方所有。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乙方达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
设计文件、设计方案等没有侵犯或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担当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的,乙方予以补偿。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
提交日期
相关事宜
(包括电子文档数据)
数
1.
?规划设计任务书
1?
合同签署时?
?/
2.
?规划设计要求
?1
合同签署时
/?
3.
?规划用地红线图和地形资料
?1
?合同签署三天内
/?
4.
?周边及规划区内已建成的相关市政工
?1
合同签署三天内
?/
程设备和道路坐标标高资料
第六条根据乙方在投标函中的许诺及招标结果确认函,本合同设计收费按《城
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建议(2004)》计算,并按投标许诺下浮XXX%后,经区财政部门审核,规划设计费用为XXXXXX(¥XXXXX元)。上述合同总费用含税,并包括乙方人工费用、成就制作费用、办公通讯费用和收益,以及乙方赴项目当地工作的差旅费用和达成本项目不可或缺的工作或责任所发生的费用等。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甲方委托乙方达成正式规划设计阶段,付款方式为:
约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付费时间
付费序次
%(元)(由交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20%本合同签署后5日内
第二次付费
30%
乙方提交规划设计初步成就并经
甲方审核确认后5日内
第三次付费
30%
乙方提交规划设计审查阶段成就
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5日内
第四次付费
20%
乙方提交规划设计成就并经政府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5日内
第七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
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实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犯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与甲方磋商后从头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甲方更改所委托设计项目的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
资料作较大改正,致使要求乙方作较大返工时,乙方应在接通知后3天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估算(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经双方共
同磋商后签署补充协议。因乙方提交设计资料的设计深度、设计风格、设计质量等不切合甲方原来的要求造成甲方要求乙方返工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准时间提早交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可以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早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若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早交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的,甲方根据提早的天数每日按暂定设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向设计方支付赶
工费。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办理相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等方便条件。
乙方要求的更改(改正)设计费用过高,甲方不能接受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设计。由于更改(改正)而造成合同执行有困难时,双方可按已达成设计阶段(工作量)办理结算并终止合同。
甲方负责该工程的报建、规划设计审查组织工作及相关费用。
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