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修建性详细规划合同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协议书
合同编号: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包括电子文档数据)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规划设计任务书
1
合同签订时
/
规划设计要求
1
合同签订时
/
规划用地红线图和地形资料
1
合同签订三天内
/
周边及规划区内已建成的有关市政工程设施和道路坐标标高资料
1
合同签订三天内
/
本合同设计收费按《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计算为人民币(¥元)。上述合同总费用含税,并包括乙方人工费用、成果制作费用、办公通讯费用,以及乙方赴项目当地工作的差旅费用和完成本项目不可或缺的工作或责任所发生的费用等。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正式规划设计阶段,付款方式为:
付费次序
约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
第二次付费
乙方提交规划设计初步成果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日内
第三次付费
乙方提交规划设计审查阶段成果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日内
双方责任:
:
,在规定的时问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上时,乙方与甲方协商后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要求乙方作较大返工时,乙方应在接通知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预算(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因
乙方提交设计资料的设计深度、设计风格、设计质量等不符合甲方原来的要求造成甲方要求乙方返工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若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的,甲方根据提前的天数每天按暂定设计费总额的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提供必要的工作等方便条件。
(修改)设计费用过高,甲方不能接受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设计。由于变更(修改)而造成合同执行有困难时,双方可按已完成设计阶段(工作量)办理结算并终止合同。
、规划设计审查组织工作及有关费用.
:
、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完成相应工作量的比例支付。同时,乙方应将已完成的勘察或设计成果移交给甲方。
,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
。由于乙方设计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由于乙方设计过错造成施工过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