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的对话
关键词: 宪法解释学/规范宪法学/宪法文本/宪法规范/价值/事实
内容提要: 方法多元化的现象已次第呈现于我国宪法学界,“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是于此背景中出现的两项方法风格。通过两者的对话,宪法学方法论的智识结构可大致地展示为两个层面:围绕实定宪法秩序以及在此基础上适度地保持宪法学方法论的开放性。由此,虽然两项方法风格虽然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各自的学术主张,但无论从理论结构还是内涵上,两项方法论诉求之间更多的体现出交叠共识。
一、访谈主题及内容的厘定
郑磊:非常荣幸,跟两位老师就宪法学研究方法进行对话。我们这次对话的主题是:宪法学方法论。
二十世纪九十年末以来,越来越多的宪法学者开始重视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并在方法论上渐次形成了一些个性化的风格,由此出现了方法论上的多元化倾向,韩老师所倡导的宪法解释学和林老师所倡导的规范宪法学是于其中出现的两种学术倾向。因宪法学研究方法涉及的理论或学说比较多,这次学术对话主要围绕宪法解释学和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进行。这对于明确宪法学方法论的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促成一些基本共识的达成与扩大,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作为两位老师的学生,能够参与这种形式的学术讨论,也感到荣幸和惶恐。
韩大元:不要紧张,学术问题,特别是方法论问题本身是需要对话的,包括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对话,宪法学本身就是一门充满对话精神的学问,对话也是宪法学方法论的一项重要精神。
林来梵:嗯, 法律特别讲究程序,而法律程序本身正是要为人类提供一种可信赖的对话机制,宪法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维系着这个对话机制的可信赖性,宪法学方法论中的诸多问题的妥善解决也有赖于对话精神与对话机制。
郑磊:好的,谢谢两位老师。为使学术对话有的放矢,我先对访谈的话题的结构作一个设定。
根据我学习两位老师分别主张的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的体会,虽然两者冠以不同的名称,但所表述的方法论诉求表现出诸多“交叠共识”,我将这些共识划分为两个层面,并按照这个两层结构去理解两位老师的主张,接下去的对话也基本上按照这样的两个层面分别展开:第一个层面是,宪法判断或宪法解释、宪法研究活动应围绕文本展开,这是宪法学的核心层面;第二个层面,宪法学作为一门开放性的学问,宪法学方法论应相应地保持适度的开放性。
韩大元:这两个层面的划分是比较准确和清晰的。同样应该强调的是,两者在逻辑上的重要性是不相同的:宪法理论与宪法实践首先应以宪法文本为中心,在此基础上结合比较宪法学、宪法社会学、宪法史学等诸多方法来展开宪法解释与宪法学研究活动以解决各类宪法问题。
林来梵:很好。规范宪法学本来也有意识将方法论的智识结构划分成:“围绕规范形成思想”以及不断躬身自问“围绕”什么样的“规范”这两个逻辑层面。
二、围绕实定宪法秩序
(一)强调围绕文本在中国语境下的问题意识
郑磊:好的,那我首先就宪法学方法论的第一个层面向两位老师请教一些问题。我将这个层面简单地表述为:围绕实定宪法秩序。我国已有诸多学者强调着其重要性,两位老师较早且不约而同地对之进行了浓墨重彩的强调,必定是基于很深的学理思考的,我们应当如何去理解强调宪法文本所基于的问题意识?
韩大元:宪法的规范性是调整社会生活的重要体现,反映了宪法的本质功能。而我国宪政历史的主要教训恰恰就是“重现实需求轻视规范”的意识。这一方面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