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斤鸡斗米赔偿特种鸡
段光清是清朝咸丰时期的人,他在任浙江鄞县知县时,经常深入民间体察民情,为官清廉,惩治邪恶,同情弱者,深受百姓的爱戴,老百姓将其称作“段青天”、“浙省第一能员”。
一天,新任鄞县知县的段光清带着两个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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斤鸡斗米赔偿特种鸡
段光清是清朝咸丰时期的人,他在任浙江鄞县知县时,经常深入民间体察民情,为官清廉,惩治邪恶,同情弱者,深受百姓的爱戴,老百姓将其称作“段青天”、“浙省第一能员”。
一天,新任鄞县知县的段光清带着两个随从微服察访。在一家米店门口,围聚着二三百人在看热闹。
原来,是米店的老板和一个乡下来的农民为一只小鸡发生了争执:乡下来的农民因为父亲卧病在床,一大早来鄞县城里抓药,不小心踩死了米店老板家的一只小鸡,米店老板赶出来,揪住这个农民的衣领,要他赔九百文钱。老实巴交的农民口袋里只有为父亲抓药的三百文钱,哪里拿得出九百文钱来赔米店老板,双方为此吵了起来。
问明了事情来龙去脉的段光清看了看头戴瓜皮小帽,身穿青綢衫裤,脸露狡黠的米店老板和老实的乡下人,亮明了自己的身份,表示要给他们一个公平的裁决。
段光清问米店老板:“一只小鸡怎么会值九百文钱呢?”米店老板回答说:“这是只特种鸡,只要喂养二、三个月,就可重达九斤。按市价计算,一斤鸡可卖一百文,九斤的鸡自然就可以卖九百文啦。”
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要看看新来的知县如何秉公判断。谁知段光清只是淡淡一笑,说:“果真如此,索赔九百文钱也不过分。”于是对乡的农民说:“你走路不小心,踩死了人家的特种鸡,理应赔偿。”
   乡下人听段光清此说,急得泪水潸潸流下说:“知县大人!我不是违抗不从,可我实在是没有那么多钱赔他呀!”
    段光清听了,不动声色地说:“没那么多钱赔人家,就把你身上穿的衣服拿到当铺里典当出去赔吧。还不够的话,我出钱把你凑足好了。”乡人听了感到十分委屈,但又无可奈何,只得忍气吞声,脱了衣服当出去换得了三百文钱,连同身上带着的那三百文抓药的钱,共六百文,还差的三百文,段光清叫随从从自己的包裹中取出来补足,赔给了米店老板。
   周围观看的人都憤憤不平,纷纷责骂段光清昏庸。
   米店老板拿了九百文铜钱,眉开眼笑,正要回到米店时,却被段光清叫住:“且慢!”店老板停住脚步,心中忐忑不安,只听见段光清慢慢开口道:“这案子,我只判了前半段,还有后半段未判呢。你说你家的这只小鸡三个月可养至九斤,可现在还没有长到九斤,俗话说斤鸡斗米,把鸡养到一斤大需要米一斗。現在小鸡已经死了,不再需要用米饲养了,不是替你省下了九斗米了吗?既然他今天赔了你九斤鸡的鸡钱,你也应该将省下的九斗米还給他,才算公平合理呀。”
周围的人听了段光清后半段的判决,不禁竖起拇指,高声叫好说:“知县大人实在是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