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6章移动支付
学习目标与要求
移动支付在世界各国的发展情况
我国移动支付发展的情况和特点
移动支付系统
移动支付的多种运营模式
移动支付产业链
移动支付中的创新思考
移动支付在世界各国的发展情况
移动支付的内涵
移动支付(简称Mobile Payment)是使用移动终端:手机、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现代通信工具,通过移动支付平台移动商务主体在动态中完成的一种支付行为,或对网上支付行为进行手机确认后,再行实现在线支付的一种新型的支付活动。移动支付既包括无线支付行为,也包括无线和有线整合支付行为。那种认为移动支付仅包括无线支付一种行为、一种支付活动的观点是不正确的,是一种不完全的移动支付观。移动支付能够延伸和扩展到网络,并能整合网上在线支付一起完成支付活动,恰恰展示了移动支付独有的特点和优势。这种整合支付行为,有力地促进了网上安全安全支付的发展,对实现快捷、稳妥的安全交易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
移动支付属于移动商务的范畴。它是移动运营商和金融机构共同推出的实现远程移动支付的一项移动增值业务,是移动通信技术创新与金融机构服务延伸的产物,更是使手机由通信工具变成具有信用功能支付工具的一种功能的扩展和移动商务过程实现的一种价值体现。
移动支付是通过一个允许任何商户和消费者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交易的支付平台,在这个开放的交易支付平台上,移动支付系统为每个移动用户建立了一个与其手机号码关联的支付帐户,用户不仅可以通过手机进行现金的划转和支付;而且可以对在线支付活动的支付信息进行确认和验证。因此,对加强电子商务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移动支付的分类
移动支付有多种技术上的实现方式,再加之运营商与金融机构提供的合作模式不同,所以移动支付的种类很多,依据不同的划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预付费。消费者提前为自己将要购买的商品支付费用,例如储值卡。
(2)即时付费。在交易完成时即同时完成支付,即使付费通常使用的是电子货币。例如电子现金支付。
(3)后付费。消费者在得到他们所购买的商品后才进行支付。例如信用卡支付。
(1)通过信用卡或银行账户支付。这种方式费用从用户的银行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中扣除,在这种途径中手机是一个将用户的银行账号或信用卡号与手机号连接起来的信息通道。这种方式的移动支付也叫手机钱包,用户可以通过短信、语音、WAP、GPRS四种方式发送支付信息完成支付活动。
(2)通过手机话费进行支付。这种方式的费用支付,从手机账单中收取,用户在支付其手机账单的同时支付这一费用。在这种方式中,由移动运营商代商家收取了支付金额,然后移动运营商与商家之间进行结算。但这种代收费的方式使得电信运营商有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之嫌,因此其业务范围非常有限,目前仅限手机彩铃、手机游戏等业务。
(1)虚拟支付。即利用手机在任何时间、地点对特定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远程支付。
(2)POS现场支付。用POS现场支付则发生在商家的POS机终端,用户用手机替代信用卡或银行卡。
(1)微支付。移动支付系统按照交易额的数量分为宏支付(10元以上)和微支付(10元以下)。现存的移动支付系统大部分是微支付,主要提供信息类服务,交易类服务很少,真正使用移动设备进行交易的用户就更少。在这种微支付系统中,交易的费用是从用户的话单中扣除的,银行不直接参与。
(2)宏支付。交易金额在10元以上的称为宏支付,采用宏支付系统,用户不需携带信用卡,用手持设备就可以在商场购物。这种系统中,银行是参与者之一,用户的交易费用是直接从与用户移动设备绑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的。这种支付是目前最流行的支付形式。
(1)手机小额服务。主要使用手机账号或特制的小额账号完成支付功能。
(2)金融移动服务。移动运营商与金融机构合作,将手机与银行卡绑定,从银行卡支付交易费用。
(3)公共事业缴费支付。在银行营业网点开办的、通过移动支付业务进行的公共事业缴费,并由第三方平台通过移动网络通知用户确认交易。
移动支付在世界各国的发展情况
1、欧洲移动支付的起步较早
(1)泛欧通用移动支付系统
2003年2月,欧洲4家主要移动运营商建立起“移动支付服务协会”,后命名为Simpay,西班牙和比利时随后加入。该协会建立的目的在于开发与运营泛欧通用移动支付系统。2004年4月完成第一个移动支付产品的技术规范开发,并在部分欧洲国家推出服务。2005年6月13日,联盟中止。但联盟的知识产权由6家成员运营商拥有,在各自国家层面上继续开发并提供服务。虽然以后所有产品与服务不再冠以Simpay品牌,但已经在一定的领域内建立了跨国标准。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