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2011版).doc

格式:doc   大小:2,794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2011版).doc

上传人:久阅文学 2022/8/10 文件大小:2.73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2011版).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2011版)
附件1: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2011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提高研究生学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2011版)
附件1: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2011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对博士生的要求
(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博士学位
1、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影响因子≥)发表1篇学术论著。
2、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3、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须在本学科一级学术期刊发表。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博士研究生
1、科学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生均须在SCI收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2、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二、对硕士生的要求
(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
1、科学学位硕士生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2、专业学位硕士生: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发表;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2)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者,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入学时无执业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资格者,须发
三、对硕博连读研究生(非提前攻博生)的要求
,。
对提前攻博生发表论文的要求和统招博士生一致。
四、对七年制本硕连读研究生的要求
须发表1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
五、论文统计方法
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均须为重庆医科大学,单位署名重庆医科大学校本部各院系及各临床学院均认可为重庆医科大学产权。具体按以下条款执行:
(一)第一作者数量
1、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著的期刊影响因子≥,署名前2位作者(或2人共同第一作者)有效;影响因子≥,署名前3位作者(或3人共同第一作者)有效;影响因子≥,署名前5位作者(或5人共同第一作者)有效。如期刊影响因子<≥,为多人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的共同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重庆医科大学,根据共同第一作者数量平均计算篇数;如期刊影响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