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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城保护的建议进行探讨.doc

上传人:史湘云 2022/8/11 文件大小: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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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对老城保护的建议进行探讨
摘要:本文主要根据笔者近年来的实际工作经验及对老城现状的一些了解,深刻了解到老城的独特价值,对此作出了对老城保护的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老城;保护;策略

进入21世纪,点,剩下的历史街区成片拆除,甚至造成了传统社区的整体性消亡,导致城市丧失了历史的完整性。
面对这些城市的教训,今天更应立足于老城的整体保护、城与人的统筹保护。要让中国的城市像巴黎、威尼斯那样古旧而不破败,需要大智慧。
“城”与“人”
老城的保护和复兴,不只是空间形态上的问题,更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政策。例如,在保护老北京历史空间的同时,不保护好老北京的风土人情,没了老北京人、老北京话的老城,那就失去了北京的灵魂。因此,这就需要在城市规划学之外,引入社会学、民俗学、法学、经济学、文化人类学等多学科视角,而不能单纯由规划师主导。从这一跨学科的视角出发,有两个关键词值得关注:“整体保护”和“以居民为主体”。
其一,需明确总体目标是旧城的整体保护。有关条例已经提出了整体保护的原则,要求“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多年来,在全国各地,虽有过 “格局保护”、“风貌保护”、“轴线保护”、“机理保护”等多种口号,但这些“概念式保护”未能有效阻止老城的成片拆除。25年前基本完整的老城,现已所剩无多,今天该是在每片历史街区、每座四合院、每幢近现代优秀建筑,切实进行“整体保护”的时候了。
其二、明确保护主体是老城的居民。我们有过新天地的商业化尝试,但新天地里没了老上海人,还是老上海吗?在北京,烟袋斜街的案例则显示出以居民为主体自我保护的前景。政府改善街区基础设施后,居民听到不拆了,就有信心修缮,社会力量也有信心来保护,衰败的社区被迅速激活。北京市已在总体规划中提出:“推动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房屋产权,鼓励居民按保护规划实施自我改造更新,成为房屋修缮保护的主体”,正是破解老城衰败的关键所在。让居民成为老宅保护的主体,靠“保”而非“拆”的机制,才能保住社区自我生长的机理,从而也就真正保住了老城的细胞和生命。
在此,以物权的精神重新界定行政权力在“旧城改造”中的角色势在必行。要行之有效地保护文化遗产,就必须将“旧城改造”中旧的“拆迁”模式,转变为以“修缮”为基础的渐进模式,使之成为朝向住房“改善”、社区“整治”、老城“复兴”的“都市再生”的过程。因此,老城区的整治,完全可以在政府的指导和协助下,以居民为主体,通过社区互助的“自我修缮”的方式来实施,将“旧城改造”从拆迁模式下的行政关系,转变为修缮模式下的民事关系。

城市保护,不仅需要观念的进步,也需要政策上的创新。
首先,要在城市治理中理顺财政和税收体系,以私有产权保护为基础,尝试不动产税试点。不动产税,又称物业税或地产税,是按照土地或房屋的不动产市值,在保有环节按一定税率向房屋业主收取的税款。在中国,由于城市治理尚未建立物业税机制,严重制约了政府的税源,使得城市的公共服务投入不能正常回收,导致政府公共服务惟一的回收途径,是用拆房子卖地皮的土地财政的方法,来支撑公共服务的巨额投资。在美国、法国或日本,城市政府税收的一半以上来自不动产税,这吸引了政府专注于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