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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案例精讲与分析(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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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案例精讲与分析(一).doc

上传人:梅花书斋 2022/8/11 文件大小:1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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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案例精讲与分析(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纳税筹划案例精讲与分析(全套)

重 点 推 荐
第一辑
(本部分共89页,合计收录案例31套)
1.采购环节巧筹划
公司在物资采购环节与否有筹划的技巧呢?答案是肯定的。经总结北京LPDJ电子部品有限公司。由于韩国LPDK公司的技术在世界属于领先地位,技术成分较高,因而在北京公司投产经营之初,双方商定每季度由韩国LPDK公司派专门技术人员来华对北京公司的技术骨干进行技术指引,解决生产中发现的问题,并组织一场全体技术人员的培训。对于韩国技术人员来华的技术指引与培训,北京LPDJ公司每次向LPDK公司支付技术指引费5万美元,。截止年终,。
  案例分析
  对于这笔技术指引费支出,北京LPDJ公司在每次向韩国公司支付时,根据营业税税目中的“服务业”按照5%的税率代扣了营业税,即每次代扣韩国LPDK公司在华技术指引服务的营业税=×5%=(万元),。在税务专家对该公司进行涉税风险诊断时,对于该公司的这笔涉税业务操作,专家们觉得,通过合理筹划,可以达到减少税款支出的目的。
  筹划方案
  通过对该项业务涉税流程的分析,专家们提出:由于韩国技术人员每次来华,不仅要针对中方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技术上的指引,还要对全体技术人员开展一次最新技术操作的培训,而技术指引与培训在合用的营业税税率上是存在差别的。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和《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眼1995?演156号)的规定,技术指引应根据“服务业”税目合用5%的税率,而《营业税税目注释》中所称的文化体育业中的培训涉及多种培训活动(见《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第十五条),因此韩国技术人员向中方提供的培训活动应根据“文化体育业”合用3%的税率。显然,由于这两种活动之间存在的税率差,通过将北京公司向韩国公司支付的技术指引费重新界定为技术指引和技术培训,并将支出总额在这两者之间合理划分,可以达到合理减轻该涉税业务整体税负的目的。
  在具体操作上,根据专家的建议,公司财务可通过重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商定韩国技术人员每次来华进行现场技术指引和主讲一次培训会议,,。这样,中方每次代扣韩方技术劳务的营业税=×5%+×3%=(万元),。按照此措施操作,,,合计节税=-=。
  应当阐明的是,由于该公司在到已经按照5%,对于该项已经履行的纳税义务无法再予以变化,任何试图通过变动合同等文献资料的方式达到划分劳务性质,少缴税款的举措都已经超过了纳税筹划的既定范畴而成为一种偷逃税的违法行为,毕竟超前性是纳税筹划的一种主线属性,纳税筹划应体现的是“筹”而非“补”。针对此,北京公司应按照专家提出的筹划思路,尽早与韩国公司重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在后来的应税劳务的提供中,尽量合法地少缴税款。
3.连锁经营打造零售业航母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公司,以一定的形式构成一种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本上实行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连锁经营涉及三种形式: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
  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公司的店铺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总部对各店铺实行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管理,以利于统一调动资金,统一经营战略。直营连锁是大型垄断商业资本通过兼并、独资、控股等途径,发展自身实力的一种形式。作为大资本运作,运用连锁组织集中管理、分散销售的特点,充足发挥了规模效应。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特许经营以经营权的转让为核心,特许连锁店与总公司间的资产互相独立。特许者一般是大生产公司或批发公司,被特许者是中小公司。
  自由连锁也称自愿连锁,连锁公司的成员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在公司总部的指引下共同经营。各成员店使用共同的店名,与总部订阅有关购、销、宣传等方面的合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