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单位临时工录用工作措施工作措施.doc

格式:doc   大小:13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单位临时工录用工作措施工作措施.doc

上传人:WonderZ 2022/8/12 文件大小:1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单位临时工录用工作措施工作措施.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单位临时工录用工作措施 - 工作措施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地县乡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2号)文件,《中共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机构编
单位临时工录用工作措施 - 工作措施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地县乡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2号)文件,《中共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文件的意见》(云编办〔〕39号),关于“清理各业临时人员和超编人员,压缩各类由行政收费供养的人员数量,切实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的要求,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规范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用工范围及审批程序
1.年6月30日前经县委、政府批准使用的临时工限额,暂予保留,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清退。
2.编制员额空缺较多的单位,经人事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允许使用少量临时工,经费由单位自理。有省、市配套资金支持的村计划生育宣传员和交警协警,仍予保留。

,经人事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每单位允许使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临时工1名,经费自理。
,如确需使用临时工的,经主管部门审查,人事部门审核,县政府审批,允许使用不超过本单位人员编制5%的临时性工人,经费自理。
,必须于每年6月上旬、12月上旬,向人事部门提出临时工使用书面申请,填写《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性用工计划申报表》,并提供一式二份用工人员。经人事部门审核,县政府审批,与所使用临时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后,方可使用临时工。所使用的临时工,原则上从人事、劳动部门主办的人才、劳务市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时工,不得签订超过一年使用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临时工工资待遇及劳动保障
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用人单位为所使用的临时工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使用临时工的单位和临时工个人共同承担。临时工工资要按时发放,不得拖欠。
三、临时工使用及管理

1.使用临时工的单位必须加强对临时工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要制订临时工管理办法,抓好临时工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对使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