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消防论文八
消消防防管管理理与与消消防防法法规规全全书书
消防论文
(八)
本书编写组 主编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火救援行动能力评估体系的探讨....154
论倒塌现场的救援工作..................................................167
油轮相撞事故抢险救援行动要则....................................175
化学事故现场救护的一般程序和方法.............................186
固定消防设施在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中的应用探讨...........195
换页
消防论文
1
新形势下对消防法制建设的思考
十六大报告提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
作,提高立法质量”的部署要求。从1957年的《消
防监督条例》到199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期间消防法律体系得到了充实、完善,使消防工作有
法可依。然而,现行法律法规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
与国际接轨并不紧密,还存在着冲突、抵触与空白。
现就新形势下对消防法制建设提几点看法。
一、消防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条文的自相矛盾及现实难以操作等导致有
法难依。
1、消防法规部分条文存在自相矛盾。36号令第
15条规定“公共场所营业时将安全出口锁住,疏散通
道不畅通的”和“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的”
应当责令其当场改正,而《消防法》第43条规定“营
业性场所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应该责
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其停产停业,可以并
处罚款”。36号令和《消防法》对同类行为责令改正
的规定互相矛盾。在实际执行工作中,是填发《责令
当场改正通知书》还是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就难以定断。消防技术规范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自
换页
消防论文
2
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8.0.4条中规定“系统
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采用法兰或沟槽式
连接件连接”,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规范》
第5.1.3条中规定“当管子直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
焊接或法兰连接”,设计和验收规范矛盾。
2、《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
规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监督检查模式的规定,不
符合现实条件和发展趋势。根据公安部61号令,全
社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众多且变动频繁,随着
经济发展,总量增加,消防监督机构事实上不可能根
据《消防法》和其他法规的规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而且此项规定似乎排除了业主自身组织检查,消防隐
患的责任,将责任转移至消防机构。目前,各国普遍
规定社会消防走向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隐患自查,
责任自负,并定期向消防机构申报或委托中介组织进
行。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应该是一种随机性抽查。
(二)因法律责任不清或不严谨等导致执法不严
1、《消防法》法律责任部分对建筑工程设计、施
工中缺少对不按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
防设计、施工的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处罚,
导致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常常存有侥幸心理,为了省
投入,简施工,降低对消防技术规范的执行,留下建
换页
消防论文
3
筑先天性隐患,并且建筑工程消防审批对象的不确定
性,容易产生误导,这种不确定性表现在“按照国家
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是建筑工
程申报审核的条件。在我国全民消防意识普遍淡薄的
情况下,建筑工程容易被认为不具备消防设计而不申
报。
2、消防法规对许多违反《消防法》的行为的责
任追究所设置的前置条件不太妥当。《消防法》第40
条、第42条、第43条等均规定了处罚的前置条件,
即消防机构发现违法行为后,在实施处罚之前,要先
“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才能给予处
罚。这种规定从形式上满足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
政处罚原则,但实践中确有具体困难,《消防法》第
40条规定:“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消防机构审
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
并处罚款。”但实际操作起来就比较困难,首先“责
令限期改正在法律文书中不好表述,是责令限期申报
消防审核还是责令停止施工,若责令限期申报审核,
那么就没有停止施工,就可能在限期申报期间造成难
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若责令停止施工,就属于行政处
罚,这又不符合法律程序”。
(三)因难以操作导致违法难究
换页
消防论文
4
1、《消防法》第二款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