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250—2007
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 1 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无组织排放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
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指标
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 1 小时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排气筒高度
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处的高度。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指一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 1 小时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
工业炉窑
指在工业生产中用燃料燃烧或电能转换产生的热量,将物料或工件进行冶炼、焙烧、烧
结、熔化、加热等工序的热工设备。
过剩空气系数
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消耗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是指对钢铁厂排放的烟气进行连续、实时跟踪监测。
4 排放限值
时段划分
现有污染源按Ⅰ、Ⅱ两个时段,分别执行相应的标准限值。
第Ⅰ时段:指 2008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Ⅱ时段:指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现有污染源第Ⅱ时段的标准执行。本标
准实施之日前已经办理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在建尚未投产验收的项目,按现有污染源管理。
排放限值
钢铁行业生产过程中,通过设备(车间)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烟气黑度(林格曼级),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不得超过表 1 规定的
限值。
表 1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设备排气筒颗 设备排气筒 设备排气筒气态 无组织排放监
粒物排放浓度 烟气黑度 污染物排放浓度 控点浓度限值
受控工艺和设备
(mg/Nm3) (林格曼级) (mg/Nm3) (mg/Nm3)
Ⅰ时段 Ⅱ时段 Ⅰ时段 Ⅱ时段 Ⅰ时段 Ⅱ时段 Ⅰ时段 Ⅱ时段
※ ※
(扣 (扣
原料场及其它露天作业场所
除参 除参
无组织排放
考值※ 考值※
※) ※)
原料及成品矿处理输送
烧
系 50 50
结
统
2DB50/250—2007
烧结机机头;烧结机冷 SO : SO :
100 80 1 1 2 2
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