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化学品泄露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莆田市荔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的部门职责分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因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引起的一次死亡1人(含)
以下,或中毒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化学品事故或险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
理、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及
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抢救、救援和处理处置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辩识、评估、建档、申报和登记,列出重大危险源并采取监控措施;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理处置,并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分布状况及分类
全镇危险源基本沿福厦路、南少林路、荔涵大道、东川路、荔园路等国道、省道、区道分布,有化工产品和涂料制造业和成品油储存、运输,液化石油气充罐站以及可能存在单位及居民内的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在它们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中,存在着不少的重大危险源。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
设施)。一般分为四类:
(一)易燃、易爆、有毒和活性化学物质的贮存区;
(二)易燃、易爆、有毒和活性化学物质的生产、作业场所;
(三)易燃、易爆、有毒和活性化学物质的运输工具;
(四)易燃、易爆、有毒和活性化学物质的废弃物处置场所。
镇村建站要根据全镇危险化学品危险源普查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危险源普查基本情况
汇总表,为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理处置提供参考。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成立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党政办主任、派出所所长、村建站站长、安办主任担任。成员由经济开发服务中心、财政所、民政办、工会联合会、文化服务中心、义务消防队、卫生
院、运管站、交警中队、8710部队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站、主任由镇村建站站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报警电
话,电话号码为:0594-2880625,传真0594-2892359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在镇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定应急救援总指挥;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专业
队伍开展工作;视情协调驻莆部队参与救援。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险情报告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
和人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3、各成员单位职责:
(1)镇村建站: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负责配合区环保局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性的鉴定,做好废弃危险经学品和事故现场危险物质
的处置。
(2)镇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受害人员营救、现场及周
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3)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配合区委宣传部做好新闻采访工作。
(4)镇义务消防队:负责配合区消防大队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
质泄漏的事故现场,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工作。
(5)镇安办:督促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镇村建站进行危险化学品
等重大危险源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
(6)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对事故现场受害人员进行救护,调动医疗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