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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属固定资产一律实行统一管理,各科室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出售、转让、内部转移或报废时,必须综合科备案,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三条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综合科专人负责,各科室固定资产由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管理的各环节,应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
第四条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专业图书、工具书、标本和陈列品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三)凡自制、捐赠或调拨的财产,符合上述所列的,都必须计价列入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通用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购入的固定资产,按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第六条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第七条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计价。
第八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第九条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发票所列金额(无发票的按同类设备市价)加上单位负担的运费、保险费、进口税金、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第十条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成本计价。
第十一条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建
第十二条凡购建固定资产,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前填写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