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出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
一、填制《出境货物报检单》
报检单填制总体要求
⑴每份报检单只限填报一批商品。不同的合同分开填报;同一合同不同的品名分开填报(即要求同一品名,同一运输工具,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发货人出境货物通关单”。
②合同或信用证有要求的,应与合同或信用证一致,并且注明是单独出证或合并出证,是分批还是并批;若对检验检疫、签证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详细列明,并注明证书英文名称。 ③货物输往国对检验检疫、签证有特殊要求的,在此栏详细列明。
1、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输入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或免装运前预检验证书;
2、进口货物的监管条件中包含有“L”的或进口货物是玩具产品的,若有3C证书的需输入3C证书号;若免于办理的,需输入《免于办理中国强制认证证明》号码或《进口CCC认证商品确认报检工作联系单》号码;若无需办理的,则输入中文“无需3C 认证”;
3、办理入境流向的货物需输入异地收货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4、贸易方式属于出口退货的需输入中文“ 出口退货”;
5、贸易方式属于来料加工需输入来料加工手册号码;
6、进口油漆需输入备案书号;
7、若有异地入境检验检疫调离通知单无电子货物信息而采用电子报检的,需要输入异地入境检验检疫调离通知单上的转单号;
8、对检验检疫的特殊要求。
27、标记及号码:即实际货物运输包装上的标记(唛头),要求在内容和形式上应与合同或信用证、出厂检验合格单等单据中所列完全一致,此项不能空缺,无唛或散装(裸装)货物填N/M。
28、用途:从以下16个选项中选择:
(1)种用或繁殖 (2)食用 (3)奶用 (4)观赏或演艺 (5)伴侣动物 (6)试验 (7)药用 (8)饲用 (9)介质土(10)食品包装材料(11)食品加工设备(12)食品添加剂(13)食品容器(14)食品洗涤剂(15)食品消毒剂(16)其他。
29、随附单据:报检时随附的单据种类划“√”或补填。
30、需要证单名称:在对应的地方“√”或补填。
31、报检人郑重声明:本栏由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的报检员手签 。
32、检验检疫费:由检验检疫机构计费人员核定费用后填写。
33、领取证单:报检人在领取证单时填写领证日期及领证人姓名
二、《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
: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别代码,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3.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4.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5.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应中英文对照填写。6.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7.货物名称(中/外文):进口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物应注明。8.H.S编码:进口货物的商品编码。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9.产国(地区):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家或地区。
10.数/重量:以商品编码分类中标准重量为准。应注明数重量单位。11.货物总值:入境货物的总值及币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总值一致。12.包装种类及数量:货物实际运输包装的种类及数量,如是木质包装还应注明材质及尺寸。13.运输工具名称号码:运输工具的名称和号码。14.合同号:对外贸易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的号码。
15.贸易方式:该批货物进口的贸易方式。16.贸易国加别(地区):进口货物的贸易国别。17.提单/运单号:货物海运提单号或空运单号,有二程提单的应同时填写。18.到货日期:进口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19.启运口岸:货物的启运口岸。20.入境口岸:货物的入境口岸。
21.卸毕日期:货物在口岸的卸毕日期。22.启运口岸:货物的启运口岸。23.入境口岸:货物的入境口岸。24.索赔有效期: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的索赔期限。25.经停口岸:货物在运输中曾经停靠的外国口岸。26.目的地:货物的境内目的地。
27.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28.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订立的有关检验检疫的特殊条款及其他要求应填入此栏。29.货物存放地点:货物存放的地点。30.用途:本批货物的用途。自以下9选项中选择:(1)种用或繁殖(2)食用(3)奶用(4)观赏或演艺(5)伴侣动物(6)试验(7)药用(8)饲用(9)其他
31.随附单据:在随附单据的种类前划“√”或补填。32.号码:货物的标记号码,应与合同、发票等有关外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