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工艺与装备
第四章配套工程
第五章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第六章建筑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劳动定员与劳动生产率
第八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丙纶长丝厂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进行有效的宏观控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促进丙纶工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丙纶长丝厂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丙纶长丝厂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丙纶长丝厂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土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环境保护的政策;并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纺织工业发展规划。
第五条丙纶长丝厂的建设应与原料、能源供应及市场需求相适应;厂址应具有较好的供电、供水排水条件。
第六条新建丙纶长丝厂应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方法。
第七条丙纶长丝厂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标准、定额和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丙纶长丝厂的建设,应根据国内外市场需要,结合原料供应及地区建设条件、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等,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
第九条丙纶长丝厂的建设规模,宜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目前国产丙纶长丝常规纺专用设备者,规模宜为2000t/a(纤维平均纤度以110分特计)。
二、采用先进的高速纺专用设备者,规模宜为3000t/a(纤维平均纤度以110分特计)。
第十条丙纶长丝厂工程项目的构成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要生产项目:生产车间、部分生产装置;
二、辅助生产项目:维修车间和各类仓库等;
三、公用工程和总图运输项目:给水排水、供电、通信、供热、制冷、总图运输及“三废”治理、绿化等;
四、行政管理及生活设施项目:厂部办公楼、厂区食堂、医务室、浴室、乳儿托儿所、自行车棚、倒班宿舍和住宅等。
第十一条丙纶长丝厂的建设,应充分利用当地社会协作条件;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生活福利工程可按所在地区规定,尽量参加城镇统筹建设。
第三章工艺与装备
第十二条丙纶长丝生产工艺与装备水平的确定,应能生产国内外市场需要、高质量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具有应变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高产低耗、节能、节约投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要求。
第十三条丙纶长丝的生产,根据产品方案和设备选型,可采用下列两种流程:
常规纺工艺:以聚丙烯树脂为原料经常规纺丝牵伸加捻、拉伸变形等主要工序分别制成复丝和变形丝。
高速纺工艺:以聚丙烯树脂为原料经高速纺丝,牵伸加捻,拉伸变形等主要工序分别制成复丝和变形丝。
第十四条工艺装备的配置应符合优质、高产、劳动生产率高、劳动条件好、噪声低、安全适用的要求。逐步提高生产差别化、功能化纤维的比重,防止低水平延伸。国产设备不能满足工艺和产品方案时,经过论证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部分引进。主机设备选型应符合下述原则:
螺杆挤压
选择产品适应范围广、应变能力强、能使溶体质量均匀的设备。
二、纺丝、卷绕
选择运转效率高、性能稳定、便于操作及维修的机型,应符合小批量、多品种、应变能力强的原则,为生产多种差别化纤维创造条件。
三、后加工设备
选择设备运转率高、节能,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及操作维修方便的机型。
第十五条采用高速纺丝的技术,宜考虑适当提高工艺装备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第四章配套工程
第十六条丙纶长丝厂工程项目内部配套工程设置的水平,应满足生产需要与主体工程相适应,布局合理,便于管理,还应尽量利用当地条件开展协作。
配套工程设备应选用高效、节能、低噪、少污染、便于维修使用、安全可靠、机械化水平高的设备。
第十七条供排水设施的设置,应遵守国家和建设地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水源应以城镇供水为主;城镇供水有困难时,可设自备供水站。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应低于80%。
第十八条供配电系统必须保障人身、设备安全,供电可靠。供电电压宜为10KV。丙纶长丝为连续生产,电力负荷等级应为二级。供电回路应按建设规模、产品品种和用电量,结合地区电网供电条件确定。
第十九条通信宜利用建设地区的通信设施,工厂内宜只设行政、经营管理与生产调度电话,设施水平应与当地电信网的要求相适应。
第二十条供热热源宜利用地区集中供热系统或联片建设。自建锅炉房应按工程项目所需最大热负荷确定规模、炉型及设备台数。
第二十一条制冷设施应选用适合本工程项目能耗的、高效、节能制冷机。
第二十二条工厂维修设施宜合并设置,以专业性的中小检修为主。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