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锡东新城规划办公室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 办事材料
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 相关文件;
3、 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需要报省级以上建设 行政锡东新城规划办公室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 办事材料
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 相关文件;
3、 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需要报省级以上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需原件核对;
4、 位于风景名胜、历史文化保护和控制范围内的建设 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需原件核对;
5、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建设项目,或者位于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周边的建设项目,提供有 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需原件核对;
6、 在原有(自由)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内部选址) 提交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件,需原件核对。
二、 办事程序
受理(中心规划窗口)-审批(锡东新城规划办)-核发 (锡东新城规划办)
三、 承诺期限
资料齐全后9个工作日,需公示的建设项目增加7个工 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办事材料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提供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文本、文本说明;
4、 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需要报省级以上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需核对原件;
5、 位于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建设项 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需原件核对;
6、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建设项目,或者位于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周边的建设项目,提供有 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需原件核对;
二、 办事程序
受理(中心规划窗口)-审批(锡东新城规划办)-核发 (锡东新城规划办)
三、 承诺期限
9个工作日,需公示的建设项目增加7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一、办事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表》,加盖申请单 位公章;
2、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 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原有房屋改建、扩建的 建设工程提交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件和房屋所有权证;
4、 规划设计要点或者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要求提供 的人防、环保、消防、交警和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的审查意 见,需原件核对;
5、 符合面图、建筑 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结构基础图,须加盖设计单 位出图专用章和设计人员注册章)及其电子文件(2套),必 须按照档案整理要求(A4纸标准)折叠完整;
6、 道路、管线工程提供工程概算书,涉及桥梁、公路 等的管线工程,提供相关部门的意见或与有关单位的协议 书,需原件核对;
二、 办事程序
受理(中心规划窗口)-审批(锡东新城规划办)-核发 (锡东新城规划办)
三、 承诺期限
12个工作日,需公示的建设项目增加7个工作日。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