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DQS58-MG198)
登高作业管理规定
登高作业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勘测外业登高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DQS58-MG198)
登高作业管理规定
登高作业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勘测外业登高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勘测外业登山攀岩;高空操作等登高生产作业。
3职责
,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针对项目野外生产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5)每年一次由部门管理者指定专人对登高作业的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只要从事在坠落高空离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或有坠落可能存在的工作,均称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分为三级:
(1)一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5米。
(2)二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5米―15米。
(3)三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
(4)特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