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0年广西消毒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广西区卫生监督所黄威
广西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至2009年12月止,全区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管理相对人共有180家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其中化妆品48家,消毒产品100家,涉水产品32家。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00家)包括:
1、一次性纸杯:8家
2、卫生巾、护垫、纸尿裤:11家
3、消毒剂:17家
4、抗、抑菌洗液:24家
5、餐纸、卷筒纸:40家
2009年消毒产品抽检工作(一)
卫生部: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完成了抗(抑)菌制剂和戊二醛类消毒剂的卫生监督抽检任务,并及时将抽检结果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同时在《广西日报》及自治区卫生厅网站进行了公告。
本级:完成了妇女儿童用品、化妆棉、卫生棉产品卫生监督抽检
专项行动:卫生部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专项行动
2009年消毒产品抽检工作(二)
结果
一、抗(抑)菌制剂抽检工作:
对南宁朝阳大药房总店等7家药店销售的30个抗(抑)菌制剂类产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有明示、暗示疗效等违法宣传情形、卫生许可证件有效性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结果发现有25个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的信息在《广西日报》上向社会公告的同时,向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14个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协查通报。
为进一步打击消毒产品仿冒药品行为,由卫生厅下发查处不合格消毒产品的通知(桂卫监督(2009)59号),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加强辖区生产、经营消毒产品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009年消毒产品抽检工作(三)
二、戊二醛类消毒剂抽检工作:
抽查了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等8家使用、经营单位共10个戊二醛消毒剂产品。对上述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有效卫生许可证件、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按规定将上述产品送至自治区卫生监测检验中心进行有效成分含量、pH值检验。
结果发现江门市恒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恒健稀戊二醛溶液”未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用于医疗卫生用品的消毒(标示有药字号)。已将发现的问题向广东省卫生厅发出不合格消毒剂的告知函(桂卫办函[2009]117号)。
2009年消毒产品抽检工作(四)
按自治区卫生厅2009年卫生监督抽检计划要求(本级抽检),完成了妇女儿童用品、化妆棉、卫生棉产品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1)三月份,开展了广西卫生执法二号暨妇女儿童用品卫生监督抽检行动,对流通领域中的妇女经期用品、儿童纸尿裤、妇女抗抑菌洗剂等一次性卫生用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抽检的28个妇女经期用品、儿童纸尿裤全部合格,并将结果于“三八”妇女节在《广西日报》向社会公告。
(2)五月份,对流通领域的化妆棉、卫生棉产品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抽检。共抽检10个产品,抽检结果:10种化妆棉、卫生棉产品的微生物项目全部合格;2个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出消费警示,并通过本所网站、南国早报向社会公告。
2009年消毒产品抽检工作(五)
卫生部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专项行动
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整治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专项行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9〕42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开展整治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监督[2009]28号)文件的要求,自2009年4月下旬到9月中旬,全区各市卫生局分三个阶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打击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的专项执法行动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8月26日下发的《关于组织核查涉嫌冒充药品的“消字号”产品的通知》(桂卫监督[2009]63号)和《卫生部监督局关于转请核查涉嫌冒充药品的“消字号”产品的函》的要求,全区开展冒充药品的“消字号”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2009年消毒产品抽检工作(六)
结果:
据全区各地上报材料统计,全区卫生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0316人次,车辆 934 台次,重点检查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药店、超市等生产经营单位共3469家,监督检查消毒产品26232个,发现不合格消毒产品7698个,%,其中,明示、暗示疗效或标注禁止标注内容的产品7246个,%;卫生质量不合格的30个,%;标注无卫生许可证照号的368个,%。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64份,责令停止销售7547个不合格消毒产品,立案处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41家,累计罚款8650元,累计公告不合格产品32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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