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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Evaluatio复责任;出卖人拒绝
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
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
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
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
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
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
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
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
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
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
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 .
•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
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
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
本解释。
•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
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
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
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
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 .
•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
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