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章电弧炉和矿热炉装置
第四章工频感应电热装置
第五章中频感应电热装置
第六章高频感应电热装置
第七章电阻炉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以下简称电热装置)的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节约电能、经济合理、便于维修,制订本规范。
、矿热炉、感应电炉、感应加热器和电阻炉等电热装置的设计。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当事故停电将在国民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多台大型电热装置宜属于一级负荷。
电热装置的辅助设备的负荷等级应根据事故停电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确定。
、变频或变流装置与电炉或加热器的距离应小,但应便于操作、维护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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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仪表、控制电器和导线的设置,应便于操作、监视和维修,并应避免受热、受潮、受电磁感应、受撞击和积聚灰尘。
、中频电流或工频大电流导体的截面选择和布置,应减少由于集肤效应和邻扰效应所引起的导体中电流的不均匀分布。
、保护遮板、套管、铠装、紧固件和邻近的金属部件的设置和材料的选择,当在频率较高或电流较大时应减小感应发热的影响。
,并应使三相阻抗平衡。
,当其自然功率因数较低时,应装设单独的无功功率补偿装置,若经技术经济比较采用集中补偿有利时或当工厂、车间无功功率富裕时,可不装设单独的补偿装置。
,其性能的选择和接线方式应计入无功负荷的变化和高次谐波的影响。
,在闭路系统中不得产生气泡。
,应便于监视其工作状况;并应根据需要装设水温、水压、流量等信号和保护装置。必要时应采取分断电热装置的电源等安全措施。
,其内径和长度的选择,应使每根绝缘水管内水的泄漏电流不超过20mA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
,应验算电热装置引起的负序电流和负序电压对电网的影响;当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的允许值时,应将单相负荷连接到更大短路容量的电网点或设置相平衡装置。当在运行过程中不经常产生不平衡时,应装设三相电网间可切换单相负荷的切换电器。当工艺过程允许采用直流加热时,可将单相负荷由三相交流整流后以直流供电。
(配)电所应设监视负序电流的仪表。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装设谐波过滤装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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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于1kV的直流或交流工频、低频和中频的电路中,可采用绝缘浸渍处理的石棉水泥板(块);当电压小于500V时,亦可采用浸渍处理(在干燥油中浸渍)的木材;,应采用电胶木、玻璃纤维板或耐热塑胶。具有迅速变化冲击负荷电炉的绝缘支持物(夹紧块衬垫),应采用耐震材料。
,、高频任何电流值时,绝缘子的附件应采用铝材,当用铝屏蔽保护或由少磁性生铁制造时,绝缘子的附件可采用铸铁。
、高频任何电流值时,宜采用由非磁性钢板制成弯形侧面的型截面或焊接侧面和硅铝合金部件,但重型多片母线组除外。
大电流母线的紧固件宜采用非磁性的铬镍、铜锌或其他合金制成的螺栓和双头螺栓。
(不同相)母线间的绝缘电阻应满足产品要求,当产品要求未规定绝缘电阻值时,母线组不同极(不同相)。
(不同相)母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