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节 施工测量
一、总体测量工作程序
测点交接→测点复测→建立施工导线网→布置水准控制点→测定施工范围主控点→局部放样。。。。。。。
二、原测量控制网(点)复测
动工前对建标志牌齐全、对、清晰。
b、电缆固定、间距、弯曲半径应符合规定。
c、电缆接头良好,绝缘应符合规定。
d、电缆沟应符合规定,沟内无杂物。
e、保护管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5)路灯安装规定
a、同一道路路灯安装高度(从光源到地面)、仰角、装灯方向宜保持一致。
b、基础坑开挖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基础内电缆护管从基础中心穿础并应超过基础平面30~50mm。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前必须排除坑内积水。
c、灯具安装纵向中心线和灯臂纵向中心线应一致,灯具横向水平线应与地面平行,紧固后目测应无歪斜。
d、灯头固定牢固,可调灯头应按设计调整至对位置,灯头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e、在灯臂、灯盘、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孔口或管口应光滑、无毛刺,并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包扎,包扎长度不得不不小于200mm。
f、路灯安装使用灯杆、灯臂、抱箍、螺栓、压板等金属构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标《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T970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T11373)、现行行业原则《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查》(ZBJ36011)有关规定。
g、多种螺母紧固,宜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出螺母不得少于两个螺距。
(6)设备安装(路灯控制箱安装)
a、材料到场后经开箱检查,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使用;
b、动触头与静触头中心线应一致,触头应接触紧密;
c、二次回路辅助开关切换接点应动作精确,接触可靠;
d、箱内照明应齐全。
e、配电柜(箱、盘)漆层(镀层)应完整无损伤。固定电器支架应刷漆。
f、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应精确、可靠。
(7)有隐蔽工程,应提前告知业主,经业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8)用调试设备、仪表、仪器必须经国家承认有计量资格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并由专人使用、保管。调试时应有详细记录。
(9)施工前作好技术交底,吃透图纸,领会设计意图,配合其他专业工作,要作好成品保护及各专业协调。
(10)缆敷设前,应进行电气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电缆敷设应根据其走向、规格合理安排次序、一般不应有交叉。
(11)需开孔配电箱(柜),必须用开孔机开孔,严禁气焊等切割开孔。电线进入配电箱、接线盒等应有护管帽。穿线前应有防止外物落入措施。
(12)线在管内或经槽内不容许有接头和缠绕。导线在出口处应装有护线套,并用500V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同步作好记录。
(13)有配电箱(柜)接地及各系统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应接入原接地网上,完善整个接地系统。
(14)安装完毕后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分项调试,并作好调试记录。
(15)各分项调试完毕后,可进行系统调试,联动调试,试运行并作好记录。
(16)其他部分电气设备安装应严格按图纸标高、部位进行。
第三节 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自检体系
1、强化以第一管理者为首质量自检、自控体系,完善内部检查制度,实行施工技术部门管理、质量检查部门监控管理、监督分离体制,立足自检、自控,责任贯彻到人,严格考核奖罚。
2、自检体系由项目部、施工队、施工班组三级构成,项目部为自检关键。项目部质量监督人员全面检查,试验室配合,施工队设专职质检员,选派合格质检工程师,配齐质量管理人员,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3、自检体系根据有关法规、原则规范、设计文献、工程协议和施工工艺规定,细化分解质量目,采用有效措施,对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关键环节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施工质量控制。自检人员须监控各个施工环节施工质量,随时进行放线测量、材质试验、工序与工艺检查、质量检测等工作,保证质量检查控制及时性、精确性。
4、自检体系以建设单位质量奖罚管理机制为基础,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措施,促使和鼓励企业强化质量管理,使企业内部经济效益与质量挂钩。实行项目挂牌、试件验收、测量复核、质量检查、奖金挂钩、质量否决等制度,明确岗位质量职责,层层贯彻质量责任。
5、自检制度
(1) 施工过程中自觉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质量大检查,严格奖罚制度,保证创优目实现。
(2) 严格执行队旬检、项目部月检平常抽检制度。每次检查都与优质工程原则进行对照。
(3) 任何一项工程竣工后,都要进行质量检测验收,检测在项目部内部分两级进行,先由施工队进行全面检测,并认真作好记录,确认质量合格后交项目部审查,并由项目部进行“复检”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