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doc

格式:doc   大小:18KB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doc

上传人:碎碎念的折木 2022/8/20 文件大小:1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篇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叶民珍律师 2022-05-06 19:43:26 赔发区医院司法鉴


定所进展鉴定,经其鉴定出具的青胶开司鉴所【2022】临鉴字第48号《残鉴定意见书》中认为伤者XXX于车祸受伤后,即消失腰部痛苦、腰椎滑脱症、椎间盘突出症临床诊断明确(腰椎滑脱症一般系先天发育不良、外伤及劳损形成,椎间盘突出多为腰椎蜕变所致)。腰椎滑脱症和椎间盘突出症,与外伤存在间接因果关系,为诱发因素,其外伤参加度为30%—50%。
经二次开庭的质证辩论,法院最终认定参加度为40%,判决如下:原告的医疗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医疗费10000元的限额,由太平财险青岛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0000元,,由被告XXX、卢衍亮按80%责任比例,40%。原告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7600元,未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残疾赔偿110000元的限额,应由太平财险青岛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的其他诉讼恳求,证据缺乏,法院不予支持。这不禁让我们想到2022年2月22日黄岛XXX案,当时我公司也申请进展了因果关系参加度鉴定,法院最终酌定认定参加度为50﹪。原告的伤残赔偿金、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均为原告XXX原诉讼数额的一半。


以上两个案件都涉及交通事故与所受伤情因果关系及参加度鉴定,但两案的判决是不同的。XXX案只是医疗费用根据参加度进展判决,其他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并没有根据参加度进展判决,而XXX案伤残赔偿金、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均根据参加度进展判决。那么涉及交通事故与所受伤情因果关系及参加度的案件,法院如何判决才算合理呢?
本文认为对于涉及交通事故与所受伤情因果关系及参加度的案件,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养分费、交通费等费用应由侵权人全额担当,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参加度比例计算。理由如下:
第一,鉴定书认为伤者XXX于车祸受伤后,即消失腰部痛苦、腰椎滑脱症、椎间盘突出症临床诊断明确(腰椎滑脱症一般系先天发育不良、外伤及劳损
形成,椎间盘突出多为腰椎蜕变所致)。腰椎滑脱症和椎间盘突出症,与外伤存在间接因果关系,为诱发因素,其外伤参加度为30%—50%。
其次,XXX的大局部损失应由侵权人担当。虽然腰椎滑脱症一般系先天发育不良、外伤及劳损形成,椎间盘突出多为腰椎蜕变所致,但此病情并不影响XXX的正常生活,更不会因此而引发住院、需护理及因病休息等状况消失。XXX的此次住院治疗完全系因交通事故所致,故因住院而直接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误工费、必要的养分费等损失,应由肇事方担当,而不应考虑事故参加度。


第三,对于涉及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非直接性财产损失的,应考虑事故参加度予以赔偿。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今后预期收入削减的一种补偿;而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因伤致残后,对其精神上的一种安慰。由于伤者自身的因素对于此次伤残结果有肯定的影响,如不考虑事故参加度,由侵权人全额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非直接性财产损失,则有失公正。故在计算伤者的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时应扣除由其自身缘由引起的因果关系参加度。
原告俞某诉被告顾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当事人:法官:文号: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
原告俞某。
托付代理人蒋某(。
托付代理人陈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顾某。
托付代理人郭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托付代理人陈某某。
原告俞某诉被告顾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展了审理。原告俞某之托付代理人蒋某、陈某,被告顾某及其托付代理人郭某、陈某某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