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CAD文件管理存储与维护
Management of CAD documents--Memory and maintenance
GB/T --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辅助设计(以下简称CAD)文件的存储介质(磁盘、磁带、光盘等)在管理上的一般要求、分类与编号以及登记、保管与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CAD图及设文件在入档以前的存储与维护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999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部分: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
    GB/T  --1999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第二部分:光盘信息组织结构
    3  存储与维护的一般要求
    每一个CAD图与设计文件在设计开发过程中都必须存放在磁盘或磁带及光盘等存储介质中。
      磁盘、磁带、光盘等存储介质都应分类与编号,见第4章。
      在设计开发CAD图与设计文件时,一定要进行备份。备份的时间和份数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但要确保系统安全。建议一般最少每4小时(半天)或8小时(一天)备份一次,并至少备份一份(套)。
      所备份的CAD文件应与正在设计开发的CAD文件分开,不要放在一个系统中,最好以磁盘、磁带、光盘等的形式单独备份。
      在设计开发过程中的备份视情况而定,第二次可在第一次备份的基础上进行备份,第三次可在第二次的基础上进行备份,以此类推产生新的CAD文件。
      备份好的磁盘、磁带、光盘等应按有关要求妥善保管,一般应存放在环境温度为14ºC~24ºC、相对湿度45%~60%、并远离磁场、热源及酸碱等有害气体的场所。
      设计开发完成的CAD文件存放在介质中时,在存储介质上应对所存储CAD文件进行编制索引文件,并列出存储代号、项目名称和序号、CAD文件号、CAD文件名称、设计人员、备注等目次,其基本格式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其中:存储代号--;
          项目名称:--指该存储介质中所存放的产品或工程项目名称;
          序号--指该存储介质中所存储的CAD文件个数的顺序号;
          CAD文件号--指该CAD文件的编号,如图号或设计文件号等;
          CAD文件名称--指CAD文件的名称,如图样名称或设计文件名称等;
          设计人员--指该CAD文件的设计人员;
          备注--指对该CAD文件应说明的其他内容。
      产品开发过程或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的CAD文件存放在或磁带及光盘中后,其存储介质应有标签,并贴放在明显部位,标签的格式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
    4  存储编号
      CAD文件存放于介质中,在归档前都必须进行编号。
      产品研制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