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2
文档名称:

双龙营镇人大议事规则.doc

格式:doc   大小:2,018KB   页数:2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双龙营镇人大议事规则.doc

上传人:HShess 2022/8/22 文件大小:1.97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双龙营镇人大议事规则.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双龙营镇人大议事规则
2
双龙营镇人大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双龙营镇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秘书处,负责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和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
秘书处可以设立若干小组。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审议和代表建议的处理
第十八条 镇人大主席团、镇政府或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镇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第十九条 下列事项可以作为议案提出:
(一)关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宪法、法律、法规,执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大决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关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
7
第二十条 下列事项不应当作为议案提出:
(一)属于县级以上国家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属于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事务的;
(三)其他不属于双龙营镇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议案一般应在镇人代会期间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前提出。符合议案基本条件,准备成熟的,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
议案写明案由、案据和方案,并应一事一案。
提出议案应事先做好调查研究等准备工作,并使用统一印制的议案专用纸。
第二十二条 镇人大主席团、镇政府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由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向主席团提出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后,主席团可以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决定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二十三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议案人和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向会议提供有关资料。提议案人还应当向会议作出关于议案的说明。
代表在审议方案时,可以向有关机关或组织提出询问,由有关机关或组织派人说明。
9
第二十四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以前,提议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五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交人大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六条 代表向镇人大提出的议案如不列入会议议程的,经主席团决定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二十七条 镇人大代表个人或者联名,围绕本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可以向镇人大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况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一)涉及解决代表本人或者亲属个人问题的;
(二)代转人民群众来信或者具体案件材料的;
(三)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四)没有实际内容的。
第二十九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议,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并由代表亲笔签名。
9
第三十条 镇人代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议案审查委员会统一受理;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镇人大主席团受理。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不符合基本要求的,议案审查委员会或镇人大主席团不予受理,并告知代表。
第三十一条 镇人代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在大会闭会后由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交由有关机构和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第三十二条 承办单位应当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经交办机关同意,少数复杂的问题可以延长至6个月内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意见,有关承办单位应在1个月内重新答复。
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财政预算
第三十三条  镇每年举行人代会的时候,镇人大主席团、镇政府应当分别向会议提出工作报告,镇政府并应提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由各代表团进行审查。
镇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应当在会议举行的3日前印发给代表征求意见。
10
临时召集的镇人代会可根据实际决定报告事项。
第三十四条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时,有关机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三十五条 主席团根据代表团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各项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报告提出相应的决议草案,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三十六条 镇财政预算经人大批准后,在执行中需要调整的,镇政府应及时将调整方案报送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