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网上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公示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政府投资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示范围
   (一)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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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融资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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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内外政府、组织或个人捐赠款并由政府实施监管的项目。
    以上项目的立项核准、招标情况、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信息,须在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网(网址:.)上公示。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示内容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下列有关信息。
    :立项文号、立项时间、项目名称、项目类型、业主、建设地址、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投资性质、资金来源、主管部门、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
    :招标核准文号、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投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控制价、中标人、中标价、签约合同价、签约时间、注册建造师、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项目代理业主。
    :截止时间、到位资金额、月进度情况。
    :竣工时间、验收情况、竣工结算价、竣工决算价、审计决算价。
    第四条  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信息发布。
    、发布和监督检查。
    、经委、交通、水务、信息、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审批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信息、竣工验收信息的备案、发布和监督检查。
    、发布,确保信息客观、真实。
    、管理和发布。
    以上信息形成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或录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