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员工队伍建设,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试行条例及中水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学历、资历、水平、能力的标志,是公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有关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
第二章评审的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公司初、中级评委会的组建和评审结果的认定与确定推荐申报高级职称的人选工作。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评委会的设立
第六条公司设立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级评委会”“中级评委会”),负责评审初、中级相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
评委会的组成
一、组成人员
(一)中级评委会一般由13人(含13人)以上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2人,另设秘书长1人。
(二)中级评委会应聘请2至3名外单位同行专家参加。
(三)初级评委会一般由7人(含7人)以上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
二、评委会主任委员由公司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公司有关领导或专家担任。秘书长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担当。
第八条委员的专业结构
评委会必须坚持同行专家评议的原则,要体现专业和学科的特点,避免出现跨行业、跨学科的混合评议组。
第九条委员的年龄结构
评委会委员在年龄结构上尽可能体现“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注意吸收一定数量的中青年专家参加,一般不聘任离退休专家进入评委会。
第十条委员的技术职务
(一)中级评委会全部由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组成。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二)初级评委会应全部由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以上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评委会委员的产生
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评委会的筹建或调整工作,并拟订评委会候选人名单报公司领导班子讨论确定。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评审委员会委员评审备案表》(见附件一),报总公司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最后确定的委员填写《评审委员会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二条评委会委员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需作适当调整。为保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每次调整时,原评委会委员需保留一半以上。
第四章评委会的职责
第十三条中级评委会
一、负责评审工程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负责推荐各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选。
第十四条初级评审会
一、负责评审工程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第四章评审的对象、范围及权限
第十五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审:
一、连续病休一年以上,现仍不能坚持正常上班;
二、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现仍在学习期间;
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四、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五、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在评审工作中搞不正之风;
六、犯有严重错误,受公司行政处分不满一年者;处分满一年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定是否参加评审。
第十六条除第十五条所列人员外,凡在公司总部和公司属下单位内工作满一年,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高、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员工均可参加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第十七条评审的范围及权限
公司负责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已列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范围的系列,公司不再组织评审。
其它系列任职资格的评审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委托相关单位进行。
第六章评审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编写工作计划
每次开展评审工作前须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
一、评审时间和进展安排。
二、申报人员摸底情况。
三、考评工作安排,包括部门推荐、述职、民意测验和有关考试。
四、评委会委员的状况、委员出席率等几方面。
五、评审工作经费预算。
第十九条个人申报
符合各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个人申请。向所在单位、部门书面提出任职资格评审申请,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同意后,按要求填写申报表。
一、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须填写如下表格: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二份与信息录入表一份;(见附件三)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二份(另加复印件六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