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建筑工程防治工程质量通病措施及治理办法
青岛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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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李框与结构墙体间应打聚氨酯发泡胶,发泡前应清理干净,发泡胶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填充饱满。
3、外窗台上做出向外的流水斜坡。
4、外窗排水孔位置、数量、规格应满足排水要求。
5、外墙安装完成后进行外窗淋水试验。
通病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管根、墙根、板底等部位出现渗漏。
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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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板混凝土一次浇筑,振捣密实。楼板四周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止水台,高度不小于120mm,且与楼板同时浇筑。
2、把好所用防水材料的质量关。对其备案证、合格证应认真审核,符合要求后,还必须将防水材料报检测站抽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建材产品一律不得用于工程
3、防水层应沿墙四周上返,高出地面不小于300mm。管道根部、转角处、墙根部位做防水附加层。
4、地漏安装的标高应比地面最低处低5mm,地漏四周用密封材料封堵严密。门口处地面标高低于相邻无防水要求的地面不小于20mm。
5、阻水台高度要提前预留,保证高出成品地面20mm。必须保证套管高度满足上口高出成品地面20mm。
6、防水层上施工找平层要做好成品保护,防止破坏防水层。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应做二次蓄水试验,(防水隔离层施工完成时一次,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蓄水高度不小于20-30mm,并记录。
通病七:屋面渗漏
屋面防水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水工程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严重的渗漏,不仅危害着建筑物,也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和安全,甚至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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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措施:
1、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功能要求、防水部位、结构特点、施工条件及耐用年限等选用与其相适应的新型防水材料。针对不同的屋面防水工程,制定合理的设计、施工方案,即在正确选用防水材料的基础上,确定防水构造层数,实施刚柔结合、防排结合,确立有效防渗、防漏、防水综合治理方法。
2、建筑防水工程的设计必须依据GB50207-9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规定的要求及市建委关天治理屋面渗漏的有关规定。
3、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文件。
4、防水工程设计人员必须熟悉防水材料的性能,懂得施工工艺,并有防水设计的经验。
5、坡屋面保温材料的平屋面处严禁选用刚性防水屋面, 同时坡屋面下必须增设一道柔性防水层,。
6、柔性防水层必须设置保护层,保护层材料应与柔性防水层、屋面使用情况、结构形式、环境条件相适应。
7、找平层宜采用掺防水剂或膨胀剂的水泥砂浆、细石砼,其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找平层与突出屋面的结构(如女儿墙,烟道、管道根部,变形缝等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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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平层的转角处(如阴阳角、檐沟、斜沟、水落口、屋脊等)应做成半径50-100MM的圆角;找平层应设分格缝,其纵横间距应不大于6M,缝宽宜为20MM并嵌填与防水层相适应的密封材料。
8、保温层设计必须经过严格的热工计算,施工图中应标明保温材料的种类、性能指标、厚度;保温层应采用憎水性或砂水率低的材料。
9、水落管口及周围300MM处;山墙、女儿墙、天沟、檐沟、阴阳角、出屋面管道及压顶部位,要敷设附加层。
10、屋面防水材料及配套材料应有明确标志、说明书、工艺要求、合格证、准用证,材料进场后应经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未检验而提前使用。屋面防水工程使用的辅助材料、配套材料、配件应与防水材料配套供应使用。
通病八 :栏杆、扶手设置不符合要求
防治措施:
1、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应≥,临空高度在24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应≥。
2、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其高度≥.
3、,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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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设施。
通病九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玻璃
防治措施:
1、安全玻璃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必须使用在安全玻璃的位置。
3、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应采取保护措施。对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出人体或玻璃坠落情况的,必须采取可靠的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