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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助学贷款注册申请流程(new).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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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流程说明会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5年7月
特别强调: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从本年度开始,国家贷款政策有所改变。河南籍考入我校的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在本人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直接与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具体办理流程、申请金额及申请年限以当地管理部门的政策要求为准。如需学校开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需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在7月7日前将纸质版交到计算机楼102办公室,学院统一到资助中心盖章;暑假开学后,
须将生源地贷款《回执单》于9月4日前交到计算机楼102办公室。学院统一上报校资助中心录入贷款回执码。
如未及时上交《回执单》将直接影响生源地贷款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首次申请贷款并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户籍证明:借款学生所在家庭户口薄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
(三)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四)市、县级资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
再次申请贷款,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无需盖章)和学籍证明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并出示以前年度签订的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和身份证明(无需复印)。
高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开发银行,复印件留存县级资助中心,申请表(原件)和其余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开发银行和县级资助中心各留存一份。
3. 贷款金额
生源地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金额为100的整数倍,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已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校园地贷款 一、贷款申请条件 1、国家助学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和研究生。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贷款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曾受到学校处分的; (2)申请到贷款,没有按时缴纳学费的; (3)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在校期间用名四者姓名不相符的(包括同音不同字等情况); (4)在老师和同学中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5)学****成绩较差,不能按时完成学业的; (6)有其它特殊情况,经院(系)研究不予受理贷款申请的。 (1)原则上在校生贷款一次或者两次的 (2)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4000元,最低为1000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贷款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曾受到学校处分的; (2)申请到贷款,没有按时缴纳学费的; (3)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在校期间用名四者姓名不相符的(包括同音不同字等情况); (4)在老师和同学中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5)学****成绩较差,不能按时完成学业的; (6)有其它特殊情况,经院(系)研究不予受理贷款申请的。 (1、原则上在校生贷款一次或者两次的,根据具体情况,各方面综合表现特别好的学生允许第三次贷款; 2、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4000元,最低为1000元。)
三、审核合格的申请贷款学生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