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战略联盟合约设计研究
 
 
Summary:文章分析了企业战略联盟合约具有事前激励相容,事后存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不完备性特征,及其可能会导致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以及“敲竹杠”问题等机会主义行为。为防范机会主义行为,意隐瞒关键信息的情况下,联盟发起方无法完全杜绝或避免具有不同价值观甚至另有所图的企业进入战略联盟。如果以企业价值观、经营理念和能力资质的组合为标准来进行判断,逆向选择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各方价值观与经营理念不同,对方能力与资质也不符合联盟要求。一种是虽然各方在能力与资质上各有所长,可以互补,但价值观与经营理念不同。
2. 合约签署后可能会出现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联盟合约签订后,联盟一方利用自己优于其他缔约方的信息,通过减少自身对联盟要素的投入或者其他机会主义行为,损害其他缔约方利益,增加自身利益的行为。道德风险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恶意的道德风险。这种道德风险是以牺牲联盟利益以及其他缔约方利益为代价,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这种情况在知识密集型
企业战略联盟中时常出现,比如窃取缔约企业的核心技术秘密,单独毁约,泄露联盟技术秘密等等。另外一种道德风险可能并不是恶意的或有意的。比如联盟一方具有重要价值的异质性资源与能力,但并未与联盟其他缔约方分享,或者联盟合约在成员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的分配上存在合约设计上不合理性而导致的成员“怠工”和资源低投入等现象。第三种情況又可以称之为“搭便车”(Free Rider)现象,是指联盟一方不付出成本或者较少付出成本而坐享联盟其他方投入投资之利。
3. 可能会发生的“敲竹杠”问题。“敲竹杠”(Hold Up)又被称为“套牢”,当联盟中的一方进行资产专用性投资后,由于合约的不完备性特征以及合约缔约方可能会出现的机会主义行为。联盟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一定的自我保护和防范行为,来防止其他没有对特定专用资产进行投资的缔约方索要高于联盟创建时合约规定的收益(即敲竹杠行为)。但是同敲竹杠行为一样,过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行为也会影响缔约各方的彼此信任,导致联盟失败。那么如何设计合约以规避上述可能会出现的机会主义行为呢?
三、 利益相关者多方参与下的企业战略联盟合约设计
利益相关者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投入了专有资产,从而企业的决策需要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诉求。企业战略联盟作为一个组织在其合约设计和运作过程中,一方面应该尊重、考虑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并做出回应;另一方面也應当博采利益相关者的众长,以群体、多专业、多角度思维与经验,共同优化联盟合约的设计。特别是联盟合约往往涉及到当事企业主要股东以及高管团队的利益时,更需要事前通过很好的沟通机制,争取或引导重要利益相关者对合约设计的理解、支持与建议。此外,联盟合约内容肯定会涉及到税务、金融、法律、
资本市场、资产评估、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需要专业人士的参与才能使联盟合约设计合规,以减少事后发生道德风险及机会主义行为的概率。利益相关者多方参与下的企业战略联盟设计框架如图1所示。
1. 事前设计利益相关者多方认可的合约风险防范机制,防范可能发生的机会主义行为。由于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交易费用的存在所导致的联盟合约不完备性特征;以及联盟各方在合约履行过程中,各种内外部经济、法律、市场等方面情况不确定性的存在;加上联盟各方的利益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