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推进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最新)
为全面落实 “健康 X ”建设的战略部署,提高医疗卫生行
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巩固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成果,根据 X 省卫生和计划生
推进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最新)
为全面落实 “健康 X ”建设的战略部署,提高医疗卫生行
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巩固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成果,根据 X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 X 省推进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X 卫医发〔 201X 〕2 号)和 X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4 部门《关于向医疗机构推荐 “生活垃圾可回收物
7
回收利用企业 ”的通知》( X 卫医函 〔 201X 〕6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县环卫局有效衔接,按分类进行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40%以上。
二、垃圾分类与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一)有害垃圾处置要求。 有害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医疗机构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
标志;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二)易腐垃圾处置要求。 易腐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医
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生产区域设置专门容器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密闭容器存放;环卫部门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易腐垃圾每日上门收取;逐步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处置。
(三)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
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 (袋)类可回收物时, 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 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
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使用后的输液瓶(袋)分类管理规定。
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