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生产中心:李吉文
2016年7月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
法规
规章
《劳动法》
《消防法》
《职业病防治法》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年国务院591号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549号令
《工伤保险条例》 2011年国务院586号令
《仓库防火安全规则》公安部令1990年第6号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劳发[1995]56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05年第1号令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16483-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2 - 1999
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适用本法
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消防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
核与辐射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4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3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
制定本法
5
7
6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
有效实施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
2
4
主要负责人职责
建筑施工
金属冶炼
矿山
道路运输
危险物品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或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或
从业人员 100+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或
从业人员 100-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设
置
设
置
设置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组织或者参与安全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职
责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有关设施、设备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