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 :
山东省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
防控工作安排及分工
一、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㈠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感染控制。
㈡安排在医院进行病例的深入流行病学访谈。
㈢每日下午四点前将病例前夜和当日临床进展(症状、体征、检查、用药等信息)同时发送至卫生部驻山东疾控工作组、山东省疾控中心、济南市疾控中心。
㈣病例序列标本采集。
㈤病例在济南市传染病院的所有的临床资料(复印件),包括:病程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单、各种化验检查结果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拷贝影像学检查结果电子版。
二、济南市疾控中心
㈠密切接触者管理
1、协助落实密切接触者的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
2、追踪D41次列车在济南市的密切接触者,并劝其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3、每日汇总收集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情况(包括居家和集中),并于下午5点前报至省疾控中心。
4、对居家观察的密接的亲属和集中医学观察的医护人员、服务人员等进行健康宣教,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指导
。
㈡病例相关资料的收集
1、帮助联系协调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安排。
2、病例序列标本采集的安排和配合(病例和密接标本的分装、转运)。
3、病例临床资料收集的落实。
三、各市(包括济南市)疾控和医疗机构
㈠通过网络、手机信息、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介追踪查找相关的D41的密切接触者,并进行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每日向省疾控中心报告相关进展情况。
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对流感样病例的监测,接诊时注意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着重是旅行史,可疑病例的接触史等)。
㈢开展对医疗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相关培训。
㈣加强对普通大众的健康宣教工作。
四、省疾控中心
㈠积极配合卫生部工作组的工作,安排、部署、协调全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技术工作。
㈡联系协调有关媒体、部门协助进行密接追踪事宜。
㈢收集、汇总病例临床资料,并转交卫生部工作组;负责病例和密接标本的保存、运送和部分标本检测。
附件2:
山东省甲型H1N1流感首例病例
相关标本和资料收集办法
为掌握疾病的基本特征,更好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特制定本办法,用于指导对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标本的采集和病历信息的收集工作。
一、标本采集
㈠呼吸道标本
1、标本类型:咽拭子或鼻腔冲洗液。
2、采集频次:每天采集并检测,连续2天的标本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则停止标本采集。如不能及时检测,标本采集应直至出院或发病后14天。
㈡粪便标本
每次排便留样,直至出院。
㈢血标本
1、采集时间点:发病第3、5、7、10、14、21、28天、2个月、3个月、4个月、6个月、9个月、12月、15个月、24个月;
2、采血量:5ml,及时分离血清,血清和血块分别保存。
㈣其他
由山东省疾控中心或指定的疾控中心负责标本的采集,病例收治医院予以配合。
每次采样后,在标本管上注明采样日期;所有标本保存于-70度。
二、临床资料
收集病例在济南市传染病医院的所有的临床资料(复印件),包括:病程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单、各种化验检查结果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拷贝影像学检查结果电子版。
三、标本和资料管理
所有标本和资料由山东省疾控中心统一管理。
附件3
:
山东省甲型H1N1流感首例确诊病例
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
一、目的
做好我省甲型H1N1流感首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避免疫情扩散。采集相关标本,进行疾病相关因素的研究,为科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提供依据。
二、密切接触者判定
发病前一天至隔离治疗前所有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追踪的人员。具体为:
5月7日AC029航班的32-38排的乘客;
下飞机后北京活动过程中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北京市负责实施);
上火车后至病例下火车接受隔离治疗前与病例曾同车厢(5月11日D41次7车厢)或与其在火车上有密切接触(如乘务员、乘警等)的人员或在医院与其无防护接触的人员。
三、密切接触者管理
1、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附表1进行个案调查,并按附表2进行登记。并实行医学观察至末次暴露后7天。
2、医学观察期间,医务人员负责每天早晚各测量体温一次,询问有无不适并按附表3做好记录。观察人员应签名。
3、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立即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采样和检测,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如该密切接触者排除甲型H1N1流感诊断,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解除医学观察。
4、实施医学观察的有关部门,应提供密切接触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5、如果观察期间未出现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症状,期满解除医学观察,出具解除医学观察健康证明。
与密切接触者有接触的人员,如有主动联系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