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精选水闸工程管理规程(2017新版)
DB32/T 3259—2017
水闸工程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闸工程管理的总则、控制运用、工程检查与设备评级、工程观测、养护维修、安全管理、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
本标作,积极创建省、国家级水管单位。
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应制定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不断推进工程管理现代化。
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应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明晰管理工作标准、规范管理作业流程、强化管理效能考核,推进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
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应积极推进水文、水生态、水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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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运用
一般要求
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水闸规划设计要求和防汛防旱调度方案制定水闸控制运用方案,需制定控制运用计划的水闸管理单位,应按年度或分阶段制定运用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水闸控制运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统筹兼顾兴利与除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及生态环境效益,综合考虑相关行业、部门的要求。
综合利用水资源。
服从流域或区域防洪调度。
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合理运用。
与上游、下游和相邻有关工程密切配合运用。
应根据水闸设计特征值,结合水闸承担的任务和工程条件的变化,确定下列指标,作为控制运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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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下游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
最大过闸流量,相应单宽流量及上游、下游水位。
最大水位差及相应的上游、下游水位。
上游、下游河道的安全运行水位和流量。
兴利水位和流量。
水闸运用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度指令、用水计划或批准的控制运用方案进行,不得接受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指令。指令应详细记录、复核,执行完毕后及时上报,留存水闸操作运行记录。承担水文测报任务的单位应及时发送水情信息。
水闸如需超标准运用,应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可行的运用方案和应急措施,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
在保证工程安全,不影响防洪、排涝、引水等效益的前提下,水闸运用还应兼顾以下要求:
保持通航河道水位相对稳定和最小通航水深。
利用鱼道或采取其他运用方式保护渔业资源。
水力发电。
生态环境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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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闸控制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执行运行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汛期及运行期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注意水情、及时掌握水文、气象和洪水、旱情预报严格执行调度指令。
加强工程检查观测和运行情况巡视检查,随时掌握工程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工程维护,保持设施完好、通信畅通。
对影响安全运行的险情,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修。
上游、下游引河有淤积的水闸,应优化水源调度,并采取妥善的运用方式防淤、减淤。
水闸工程师管理单位可向签订协议的单位通报有关水情。
多孔水闸、多台启闭机均应按面向下游、自左向右原则进行编号,标志应明显、清晰。
控制运用记录参照附录A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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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水闸的控制运用
节制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根据来水情况和用水需要,适时调节上游水位和下泄流量。
出现洪水时及时泄洪。
汛末适时拦着。
排水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控制适宜于生产、生活和生态需求的闸上水位;多雨季节有暴雨天气预报时,适时预降内河水位;汛期充分利用外河水位回落时机排水。
双向运用的排水闸,根据用水需要,适时引水。
畜洪区、滞洪区的退水闸,应按调度指令按时退水。
引水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根据水源情况和用水需求,有计划地进行引水。
当来水水质不能满足用水要求时,按上级指令减少引水流量直至停止引水。
闸上最高水位因河床淤积抬高,超过规定运用指标时,应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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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潮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潮位落至闸上水位以下时开闸排水;在潮位回涨至与闸上水位相平时关闸;沿海挡潮闸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防止海水倒灌。
根据各个季节供水与排水的不同要求,控制适宜的内河水位,汛期有暴雨预报时,适时预降内河水位。
汛期充分利用泄水冲淤;非汛期有冲淤水源时,宜在大潮期落潮时冲淤。
有通航功能的挡潮闸,根据涨落潮的时机、潮水对内河影响等因素确定运用方式。
分洪闸的控制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接到分洪预备通知后,立即做好开闸前的准备工作。
接到分洪指令后,按时开闸分洪,开闸前鸣笛报警或以其他方式通知上下游人员及船只撤离。
分洪初期,严密监视消能防冲设施的安全。
分洪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