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业“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与疑难问题处理暨增值税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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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
第一部分:建筑业“营改增”新政策深度解析
第二部分:建筑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处理
第三部分:建筑业增值税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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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原理
第一、增值税是“良税”:对V+M部分征税,避免专业化分工过程中的重复征税,有利于市场经济深化
第二、增值税是“链条税”:上一环节缴纳多少,下环节就扣除多少,上环节没有征税或免税,下环节就需要承担这部分税款。
第三、增值税是价外税(间接税):税款实际由下一环节纳税人负担,最终转嫁给消费者承担。
第四、增值税是中性税:每一环节的经营者只是代国家征收税款,本身并不负担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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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增值税
第一、最严的“以票管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的刑事责任比逃税罪处罚更重
第二、纳税人互相牵制、互相监督
第三、链条仍有断裂之处,同时“扣税法”与“扣额法”并存
第四、判断税负高低的决定因素取决于支付的进项税额是否抵扣或抵扣充分
第五、增值税转嫁程度,取决于纳税人在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及商品(服务)的需求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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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建筑业“营改增”新政策深度解析
一、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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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增值税暂行条例》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食用植物油;
、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报纸、杂志;
、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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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 36号文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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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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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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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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