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产保险 2
(五)按保险标的的性质分
积极型财产保险是以已经存在的物质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消极型财产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赔偿责任的保险。如第三者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
(六加成或按照重置重建价值的承保方式下,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重置价值为限。
BACK
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与赔款计算
(1)保险金额的确定。
我国保险公司在承保国内企业财产中的流动资产时,主要采取两种方式确定保险金额。 ①按照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均余额确定保险金额。 ②按照流动资产最近帐目余额确定保险金额。
(2)赔款的计算。①按照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均余额承保方式下的赔款计算。在流动资产发生全部损失时,由于保险金额就是流动资产发生损失当时的帐面余额,这样就可以按照流动资产出险当时的帐面余额(即实际损失)确定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流动资产发生部分损失时,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按实赔偿②按照流动资产最近帐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方式下的赔款计算。在流动资产发生全部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在流动资产发生部分损失时,如果保险金额大于或等于流动资产损失当时的帐面余额,则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如果保险金额小于流动资产损失当时的帐面余额,则应根据保险金额与流动资产出险当时的帐面余额(实际损失)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BACK
(1)保险金额的确定。
按财产的实际金额作为保险金额。
(2)赔款计算。①全部损失情况下的赔款计算。由于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财产的实际价值,则保险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时,按照保险金额赔偿;如果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保险财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财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为限。②)部分损失情况下的赔款计算。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已经摊销或不列入帐面的财产的保险金额与赔款计算
BACK
保险财产损失发生后的施救、保护、整理费用支出的计算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可以承担被保险人为了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而支付的施救、保护、整理费用。(1)在足额保险或超额保险情况下,固定资产按帐面原值加成或按重置重建价值的承保方式时,流动资产按最近12个月帐面平均余额的承保方式、已经摊销或不列入帐面的财产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按实际价值的承保方式中的财产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在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限度内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施救、保护、整理费用计算应该承担的赔偿金额。即:赔款=实际支付的合理施救、保护、整理费用。
(2)在不足额保险情况下,固定资产按帐面原值的承保方式和流动资产按最近帐面余额的承保方式中的财产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与重置重建价值或出险当时的帐面余额的比例计算应该承担的被保险人支付的施救、保护、整理费用。即:赔款=实际支付的合理施救、保护、整理费用×保险金额/财产实际价值。
BACK
保险财产损失发生后的残值的处理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以后的残余部分,应当充分利用,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保险人计算赔款时予以扣除,必要时,也可由保险人处理。如果残值归被保险人,则保险人必须在计算赔款时予以扣除;如果由保险人回收处理,则保险人就不应该在计算赔款时扣减残值。
HOME
营业中断保险
营业中断保险又称利润损失保险,或间接损失保险,是对物质财产遭受火灾责任范围内的损毁后被保险人在一段时间内因停产、停业或经营受影响而损失的预期利润及必要的费用支出提供补偿的保险。 它是企业财产保险或机器损坏险的附加险,被保险人是否有足额有效的财产险或机器损坏险保单是营业中断保险的必要条件。
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一般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承保家庭财产火灾保险责任范围,附加险一般为附加盗窃险。按支付保费的不同,一般将支付保费方式的家庭财产保险称为普通家庭财产保险,而将支付保险储金方式的家庭财产保险称为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或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或家庭财产长效保险。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1)可保财产:
①衣着用品、床上用品;②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③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④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⑤由投保人代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投保人负责的上述财产。(2)特保财产:①财产的实际价值很难确定,必须由专业鉴定人员或公估部门才能确定价值的财产,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字画等;②不属于普通的家庭财产,为专业人员在家庭从事业余研究和发明创造所使用的专业仪器和设备。因不同的保险人对于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