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钢筋机械连接技术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是在《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的基础上修订的,将原行业标准《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 108 - 96、《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JGJ 109《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代表接头试件在最大力下在规定标距内测得的弹塑性应变总和。
5、机械连接接头长度
接头连接件长度加连接件两端钢筋横截面变化区段的长度。
“接头长度”定义明确了各类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长度,对于接头试件断于钢筋母材或断于接头提供了判别依据。按照定义,
对带肋钢筋套筒挤压接头,其接头长度即为套筒长度;
对锥螺纹或滚轧直螺纹接头,接头长度则为套筒长度加两端外露丝扣长度;
对镦粗直螺纹接头,接头长度则为套筒长度加两端镦粗过渡段长度。
6、丝头
钢筋端部的螺纹区段。
(三)接头的设计原则和性能等级
1、接头的设计应满足强度及变形性能的要求。
强度指接头的抗拉强度;
变形性能主要有单向拉伸、高应力反复拉压、大变形反复拉压性能。
2、接头连接件的屈服承载力和受拉承载力的标准值不应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屈服承载力和受拉承载力标准值的1. 10倍。
设计接头的连接件时,应留有余量,其屈服承载力标准值(套筒横截面面积乘套筒材料的屈服强度标准值)及受拉承载力标准值(套筒横截面面积乘套筒材料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均应不小于被连接钢筋相应值的1 10倍,以确保接头可靠的传力性能。(主要指套筒的截面设计值)
3、接头应根据其性能等级和应用场合,对单向拉伸性能、高应力反复拉压、大变形反复拉压、抗疲劳等各项性能确定相应的检验项目。
接头单向拉伸时的强度和变形是接头的基本性能。
高应力反复拉压性能反映接头在风荷裁及小地震情况下承受高应力反复拉压的能力。
大变形反复拉压性能则反映结构在强烈地震情况下钢筋进入塑性变形阶段接头的受力性能。
上述三项性能是进行接头型式检验时必须进行的检验项目。而抗疲劳性能则是根据接头应用场合有选择性的试验项目。
4、接头根据抗拉强度、残余变形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分为下列三个性能等级:
Ⅰ级 ,残余变形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Ⅱ级 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Ⅲ级 ,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一定的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型式较多,受力性能也有差异,根据接头的受力性能将其分级,有利于按结构的重要性、接头在结构中所处位置、接头百分率等不同的应用场合合理选用接头类型。
例如,在混凝结高应力部位的同一连接区段内必须实施1OO%钢筋接头的连接时,应采用Ⅰ级接头;实施50%钢筋接头的连接时,宜优先采用Ⅱ级接头;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应力较高但对接头延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可采用Ⅲ级接头。分级后也有利于降低套筒材料消耗和接头成本,取得更好的技术经济效益;分级后还有利于施工现场接头抽检不合格时,可按不同等级接头的应用部位和接头百分率限制确定是否降级处理。
5 、 Ⅰ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本条规定了各级接头的抗拉强度。抗拉强度是接头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性能,本条为必须严格遵守的强制性条文。
6 、 Ⅰ级、Ⅱ级、Ⅲ级接头应能经受规定的高应力和大变形反复拉压循环,且在经历拉压循环后,。
接头在经受高应力反复拉压和大变形反复拉压后仍应满足最基本的抗拉强度要求,这是结构延性得以发挥的重要保证。
7 、 Ⅰ级、Ⅱ级、Ⅲ级接头的变形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注:当频遇荷载组合下,,设计部门可对单向拉伸残余变形uo的加载峰值提出调整要求。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在拉抻和反复拉压时会产生附加的塑性变形,卸载后形成不可恢复的残余变形(国外也称滑移),对混凝土结构的裂缝宽度有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控制接头的变形性能。原《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 -2003中,单向拉伸时用非弹性变形,反复拉压时用残余变形作为变形控制指标,
本规程修订时.统一改用残余变形作为控制指标。修改后更有利于施工现场工艺检验中对接头试件单向拉伸的变形性能进行检验。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现场工艺检验中增加接头单向拉伸残余变形的检验要求,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型式检验与现场接头质量严重脱节的弊端,对提高接头质量有重要价值;但另一方面,如果残余变形指标过于严格,现场检验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