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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心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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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物业法律法规学****br/>学****物业管理法规的好处

对自己
对公司
对业主
企业风险
战略风险
财务风险
运营风险
市场风险
灾害风险
法律风险
法律
物业管理法规学****思路
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物权法两个司法解释
1)、不得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统一物业管理区域选用一家物业服务企业;   2)、物业服务合同采用格式条款,要求权利与义务相对等,不得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情况;
3)、竣工备案后30日内,物业服务企业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分期开发的分期验收;依据《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
2、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  合同成立、有效、生效
   附条件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
合同生效的条件:
主体合格
内容合法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如形式要件)
3、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预收费用退还、移交场地、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概念及框架
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 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
物权
所有权
他物权
动产
不动产
用益
物权

2. 国有自然
资源用益权
3. 相邻权
担保
物权
抵押权
质押权
留置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
农田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
城市
农村
采矿权
采林权
采水权
渔业权
2、不动产登记制度

1)、主管机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登记类型:所有权登记(初始登记、所有权转移登记、所有权变更登记、所有权注销登记)、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其他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3)、不予登记的情形: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房屋,注明“共有”) 、房屋他项权证
《物权法》
3、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概念: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除非另有协议),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402的业主
1. 402房的专有权
2. 共有权:外墙
3. 基地权
4. 社员权
701
702
601
602
501
502
401
402
301
302
201
202
101
102
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包括:道路、绿地、车位和车库、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

权益:共同使用、管理、维护、修缮,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除非另有协议)
共有部分
*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案例1] 全国首例小区车库之争一审落槌: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星汉城市花园小区开发商将地下停车库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全体业主享有地下停车库的权益。
位于南京水佐岗的星汉城市花园小区共有59个地下车位,开发商以至少8万元的单价卖掉了37个,其余的被物业公司以每月250元的租金租了出去。为此,业主委员会曾代表广大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将车库归还给业主,但开发商坚决反对。03年6月,业主委员会无奈之下,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判决理由:1、,这就明确了车库作为公配设施,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应交付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地方性法规)
2. ,公